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1-04-25 15:43:52 作者: 云南省农业科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院党委会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报考者对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单位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云南省农业科学院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

(一)咨询电话:院组织人事处0871-65195744茶叶研究所0871-656469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监督电话:0871-65111497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官方网站://www.yaas.org.cn/

附件: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下载地址://www.yntri.com.cn/view/front.article.articleView/52727/29/598.html)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下载地址://www.yntri.com.cn/view/front.article.articleView/52727/29/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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