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一小区售楼部改建医院

2021-04-28 07:57:22 作者: 进贤县一小区

4月23日,进贤县理想城小区售楼部两边已搭起了围挡,入口处堆砌着砂石、砖块,几名工人在室内砌墙。这幕场景让不久前刚收房的杨玲(化名)等多名业主感觉受到了欺骗。根据此前买房时的消息,小区售楼部将改建成花园或商超,可现场开始动工了,他们才得知,此处将被改建成一家民营医院。

“公示的事我们都不知情,肯定不会同意建医院。”杨玲告诉记者,已开建的医院大楼直接连通小区,将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安全。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沈冠楠、陈志燕/文

售楼部改建医院正在施工

小区张贴的公示

反映:售楼部改建医院,将影响小区环卫

“我是进贤县理想城小区业主,理想城小区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未经过业主的同意下,将小区售楼部出卖建设一家医院。”4月17日,理想城业主张超(化名)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布帖文称,在小区里建设医院,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和滋生的病菌,将会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几天后,同小区的杨玲也投诉了同样的问题:“开发商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售楼部出卖给天伦医院。”

记者从一份加盖进贤县发改委公章的《进贤县天伦医院项目备案信息表》上看到:进贤县天伦医院由一家民营企业建设运营,项目总占地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置外科、妇科、内科、妇科、康复科、中医科,拟配备病床50张。

“当初买房时,大家都听说售楼部未来会拆掉改成酒店、商超或者花园,但谁也没说过会建医院。”杨玲告诉记者,直到今年4月9日,有业主发现售楼部悄悄施工了,才知道要建医院。

根据现有施工情况,有人发现,医院两边延伸直接连通了居民区。据业主介绍,小区10、13栋楼1~3层也属于医院,而4层以上是居民区,医院和小区混在一起,没有分开。

质疑:刚交房少人入住,却完成了“公示”

“在小区建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和病菌,不仅影响小区环境卫生,医院人流进进出出,也对小区造成安全隐患。此外,医院的化粪池如何处理?污水如何排放?”业主张超坦言,最关键的是,售楼部改建医院,是否进行公示?是否得到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

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物业公司还未接管小区,建医院是开发商行为,“有没有公示,不清楚”。

4月23日,进贤县“五型”办在平台回复称,进贤天伦医院建设项目通过法定程序依法申请建设,进贤县卫健委根据医疗机构设置有关政策法规,认定其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条件,经审批前公示(2021年1月26日“进贤天伦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无异议,同意天伦医院建设。

照此说法,天伦医院项目已在2021年1月26日进行公示。“我们公示了5天,期间未收到任何来信和异议。”4月26日,进贤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然而,业主们并不认可这一公示。“小区2020年底才收房,今年1月中旬根本没几个人入住,开发商和物业也没有通知业主,公示给谁看?”不少业主反映,直到4月初,大家才知道要建医院,此时再去售楼部,公示早已没有了。

争议:售楼部为商住用地,能否建医院?

业主杨玲告诉记者,发现以上问题后,小区业主曾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有人调取了小区的规划图,发现售楼部所在的地方根本没有规划医院。”她说。

记者4月26日从进贤县住建局获悉,小区售楼部所在的位置,属于商住用地。而根据土地规划相关条例,商住用地为兼容商业和住宅的综合用地。

“商住用地能不能建医院?希望有关部门给出明确答复。”多名业主向记者表示。

医院:会避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4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天伦医院项目单位进贤天伦医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艾基荣,他告诉记者,天伦医院已得到职能部门的批复,在陆续收到业主关于建医院的反对声音后,在政府部门牵头下,医院也走访了小区业主代表,了解他们的诉求。

艾基荣强调,医院占用的是小区售楼部的独栋建筑,并不存在业主所说“占用10栋、13栋楼”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天伦医院项目部曾发布《致理想城业主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医院不会设立传染病科室,并承诺,化粪池不会安装在小区内部,医疗废物、污水不进小区、医用救护电梯不占用小区绿化及道路、进入小区道路提前合理规划等。况且,“医院建成后是要通过严格验收的。”艾基荣表示。

县住建局:商业用地不限制建设医院

“民营医院是可以建在商业用地(B9类)上的。”4月26日,进贤县住建局一位吴姓负责人回复记者称,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并不限制建设民营医院,而这类项目的审批权限在卫生部门。

随后,记者查询了住建部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以下简称用地标准),其中对于“B9类”用地的表述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含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进贤县卫健委一位颜姓负责人则肯定地告诉记者,理想城小区建的是一家一级综合医院,有别于“诊所”,“医院有床位,诊所是不设置床位的”。而对于“综合医院”,《用地标准》中有明确表述:其适配的土地类别为医院用地(A51类)。

对此,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医院用地分类只有两种,一种是政府投资、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另外一种是民营医院用地。”其坦言,由于城市土地有限,民营医院基本都建在了商业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上。

县卫健委:未规定公示须通知所有业主

记者从进贤县卫健委获悉,该委2021年1月26日起在理想城售楼部进行公示,为期5天,此后便按照相关规定通知天伦医院负责人按流程走程序。

“公示的事情开发商肯定知道,医院也知道。”该委颜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过,他也坦言,公示期间,小区只有一户业主入住。至于开发商是否通知了其他业主,“我们没有过问,法律法规没这个要求。”其表示。记者同时了解到,该医院项目并未进行网上公示,原因同样是“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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