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沙坪坝区的市民王先生说,他和女朋友同居了半年,打算结婚,但没想到女朋友竟然是有夫之妇。王先生说:“去年在洗脚店消费时,认识了在店里上班的张女士,她当时自称单身。”
不久后,张女士住进了王先生租赁的房屋,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之后,王先生便发现张女士经常悄悄打电话,这让他心生疑虑。而这个疑问,直到最近,才终于真相大白。王先生发现,和张女士通话的人是她的丈夫。
张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早就告诉王先生,自己是有夫之妇。王先生和张女士各执一词,目前双方都没有向记者提供证据来证明各自的说法。二人大吵一架后,张女士搬离了王先生的出租屋。
王先生说,这事还不算完,同居期间,他花了不少钱,有些账得算一算。王先生说,自己花了十多万,但张女士并不认可,王先生花在她身上的钱远没有这么多,不可能退还六七万。
对于二人目前的纠纷,记者咨询了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田律师认为,王先生为张女士购买的东西在法律上是赠予关系,只要受赠方表示接受,赠予关系就已经成立了,现在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从法律上讲,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女方隐瞒了婚姻状况。王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欺诈,他想知道该如何维权。对此,律师建议王先生应提供相关证据。
张女士的丈夫表示,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通过此事,630提醒大家,谈恋爱不能太过随意,尤其是在已婚的情况下还与他人同居是不负责任的,对配偶来说更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