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长江十年禁捕”,崇明地区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已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近日,竟还有人胆大妄为来到崇明岛非法电捕鱼,结果“自投罗网”。
来源/崇明公安供图
4月24日23时许,崇明公安分局港沿派出所民警在北堡港附近巡逻时,发现该处水面有人正划着小船,在利用夜色实施电捕鱼。民警迅速前出,控制住嫌疑人,并当场缴获用于非法电捕鱼的小船1条,大电瓶、升压器、网兜1套,现场查获非法渔获物64.08公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唐某明知当前为“禁渔期”,且电捕鱼系非法捕捞行为,但为牟取经济利益,于当日下午驾驶装有小船等电捕鱼工具的货车,从启东行驶至北堡港码头附近,等到晚上20时左右天黑透后,唐某把小船拖到前述水域实施非法捕捞。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电捕鱼使用的工具均为超高压装置,电压普遍超过1kv,有效半径可达30米,所及之处不论大小鱼种全部电死,遗留的生物尸体在水中逐渐腐败变质,导致水域的水体变坏变质,进一步加速水域鱼虾绝迹。此外,操作人员稍有不慎就会触电,引发溺水死亡,还可能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因此,非法电捕鱼,破坏水生态,违法又危险,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电捕鱼,不经销不购买相关器具,共同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