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中标后要换抬头,能答应吗?

2021-04-29 13:12:40 作者: 供应商中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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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份,我们公司有一个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

10天后,我们准时进行了开标,并当场公布了中标单位。

于是,我向中标单位发去了中标通知书,并着手准备订货合同。

没想到,过了两天,对方打电话给我:“这次的合同,我们想变更一下公司的抬头可以吗?换成另一个公司的抬头,就相差一个字,但也是我们自己的公司。”

我反问:“为什么?你们投标资料上写的都是当前这个公司,我不能接受换一个抬头来签订合同。”

挂完电话,我有点诧异,这个供应商为什么要在中标后提出更换抬头?

是他们的投标和生产单位不是同一个吗?亦或是他们压根就不是自己单位生产的,而是准备做转手买卖呢?

供应商一看我不答应,并没有死心,他们又去联系了我们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毕竟对采购供应链中的各种风险不敏感,被供应商三言两语就说通了。

于是,第二天供应商和项目经理一起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有关系,就是换一个公司抬头而已,做这个项目的人还是我们公司这批人,请不用多虑。

2

“你们公司目前在营业吗?有注销吗?”我问道。

供应商说:“还没有,我们只是想用另一个抬头,未来上市,目前在用的这个抬头后面将逐步退出。”

“既然还没注销,而且那也是你们未来远期的打算,我们这个合同交货期就三个月,完全没有影响。就用当前这个抬头吧,不要有变化!”我的态度非常坚定。

当天,我也将这个事和我的采购老师进行了沟通。老师支持我的决定和做法,并和我分享了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一位朋友的公司想订购一套设备,生产厂家是上海的。结果销售人员建议客户向其苏州分公司订货,并告诉客户,抬头只是由上海换成了苏州,对客户没有影响。

这个客户接受了销售的建议。结果买来的设备完全不是上海那个厂家生产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自然就和上海那个工厂没有任何关系了……最后收拾这个烂摊子的还是采购。

听完这个案例后,我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何况我的采购工作也需要合理合规,既然是招投标确定的供应商,那必须严格按投标人信息执行。

但目前的情况是,对方既不是注销,也没有其他合理的解释。我只能这样处理:和当前中标的公司进行合同签订,如若对方放弃,那我们就按照评标结果,和排名第二的那家供应商合作。

3

供应商临时想换名字,也许是出于什么目的,也许他告诉你的原因并不一定是真实原因,但最后的结果基本都不会对客户有利,而仅是对其有利。

此外,这也会给客户造成很大的采购风险:买来的设备或物料并不是原来想要的,和原接洽的供应商也没有关系……

虽然他们这些想法和算盘我没有必要去深究,但对我来说,做好自己的工作,避免本次设备的订货给日后带来产品、质量、服务等多方面的风险才是关键。

如果这次接受了供应商的建议,采用了其另一个抬头的公司签订合同,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倘若产生纠纷,估计我们也没有胜诉的概率,因为他们的投标和签订单的公司完全就是两个独立的公司。

当然,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临时换公司签合同和公司变更完全是两码事。

供应商变更,一般包括变更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等,而且所有的这些变更在他们的营业执照上都有体现,在一些系统上也都能查到记录。

如果投标或者报价是以一个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想换另外一个公司,这就不是变更了,而是偷梁换柱。

对于正规公司来说,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直接拒绝。

一方面,报价的公司和签合同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审计的时候,你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选这个供应商;另一方面,换的这家公司可能并不在我们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所以,新入行的采购朋友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不管供应商怎么花言巧语,都必须要坚持合规,否则很难处理后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