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蓝光灯照射下,牛先生竞买的瓷碗上有裂纹显现。
日前,陕西西安古玩商牛先生在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广州2021春季拍卖会”上拍得三只清代瓷碗,收货后查验时发现三只瓷碗均有品相报告未载明的瑕疵。经交涉,拍卖公司同意退货,但仍要牛先生缴纳10350元双边佣金。
4月27日,澎湃新闻就此刊发报道。4月29日,广州华艺拍卖公司向澎湃新闻反馈称,可能是该公司人工检查时产生疏漏,未能发现拍品瑕疵。因此,该公司决定给牛先生全额退款,并致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牛先生拍得的古玩为“清雍正青花封侯爵禄碗”一只和“清乾隆青花淡描三多纹卧足碗”一对,收到拍卖公司通过快递寄送来的拍品后,牛先生发现这三只瓷碗均有瑕疵。
在普通灯光下,瓷碗并无异常,但经蓝光灯照射,三只瓷碗上的裂纹便清晰可见。而拍卖公司出具的品相报告中,并未记载这些瑕疵。经交涉,拍卖公司同意退货,但须扣除成交款的23%,这23%的款项原本为委托方及竞买人应付的佣金,共计10350元。
牛先生对拍卖公司的做法不满,并向澎湃新闻投诉。涉事的广州华艺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就退货但要扣佣金的问题作出解释称,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已作出声明,对拍品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且该公司在拍品品相报告中特别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毋须对任何介绍、说明中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不过,《拍卖法》起草人之一的陈佳林曾在媒体上表达观点称,免除文物艺术品拍卖瑕疵担保责任并不是一条孤立的条款。陈佳林强调,《拍卖法》本意也不是把免除瑕疵担保责任作为整个拍卖活动的规则,否则也不会出现要求委托人告知瑕疵等相关规定了,“首先,拍卖企业瑕疵担保责任免除的前提是拍卖企业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瑕疵。第二,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申明不能免除拍卖企业对拍卖标的物基本审查义务。”
澎湃新闻就此事刊发报道后,引起广州华艺拍卖公司重视。4月29日,该公司品牌市场部工作人员以邮件回复澎湃新闻如下:
“此次投诉事件发生后,虽有《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拍卖行瑕疵免除担保责任的权益,我司一直没有回避任何可能存在的责任,亦未刻意回避客户牛先生的诉求,且客服人员积极与牛先生沟通,希望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及解决方案。
根据我司专业分析,标的物受损却未被发现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性,如前期检查疏漏、后期快递包装运输不当等,而造成本事件标的物损坏的原因可能是:我司瓷器类标的数量繁多,品相情况在人工检查时产生了疏漏。
我司按拍卖要求进行了公开预展,客户也来了预展现场了解了实物。为践行服务至上的宗旨,在委托方不同意退货的情况下,我司主动承担了全部损失,为客户全额退款。客户牛先生对此解决方案表示满意。
此次事件对我司有所警示,也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以及更加规范内部流程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感谢澎湃新闻对此次事件的关注与报道,期待在多方共同的努力下推动艺术品拍卖行业更好发展!”
之后,牛先生也告诉澎湃新闻,拍卖公司已通过电话向他道歉,并承诺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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