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轿车与大货车相撞 轿车承担全部责任

2021-05-01 18:25:11 作者: 交口:轿车与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晋良)2021年4月17日1时00分,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MKXXX的小型轿车,沿340国道行驶至881km+900m路段时,与相对方向武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K68XXX、晋K7AXX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后宋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警方认定:轿车司机宋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大货车司机武某某无责任。 [编辑:白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