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灵魂三问“豹子风波”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不该又丢又瞒

2021-05-10 07:57:01 作者: 央视灵魂三问

目前,这起全网围观的“金钱豹去哪儿了”的荒诞剧,终于看到了落幕的可能。虽然第三只还在搜寻中,不过两只已经捕获,这总算让公众高悬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些。

接下来,相比金钱豹何时全部归笼,这起“瞒豹”事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更值得我们追问和深思。

首先,野生动物特别是猛兽出逃后,动物园应该启动怎样的快速处理机制?其次,出逃豹子万一发生伤人事件,园方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第三,也是我们最关注的一点,正像有的媒体所说的——“瞒豹”之患猛于豹,瞒报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金钱豹属于中型猛兽,对于普通公众安全有较大威胁。那么对于此类猛兽外逃,动物园应该启动什么快速处理机制呢?

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动物园内出现猛兽外逃的情况,必须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疏散游客、关闭园区、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搜索捕捉外逃动物等举措。如果情况严重,园方还应及时向警方、政府部门汇报情况,提醒公众注意安全。

接下来,我们来追问第二个问题。如果外逃的猛兽出现了伤人情况,应该怎样划定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有律师认为,园方作为饲养人和管理人,其未能有效监管导致猛兽外逃后伤人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导致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则园方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此之外,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金钱豹出逃对于园方来讲显然是重大过错,而且在园方没有及时通报的情况下,危害是如何一步步放大的,这是否可以认定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我们的记者也采访了法律界的人士,一起来听一下。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松涛:那从我们个人理解,因为它属于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三只金钱豹跑出来。如果说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或者说有其他的严重后果,我认为就是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那个构成。关键是看最后他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个事情还没结束,造成什么样的结果,我们还没法来统算。行政处罚那肯定是跑不掉的,因为隐瞒,导致我们前期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么危险的情况,这是属于是比较恶劣的。从行政处罚方面讲,情节比较恶劣。之后可能作出一些行政处罚,包括追究一些领导的责任。

此次金钱豹外逃事件中还牵出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瞒报问题。

5月8日下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布了致歉声明,承认瞒报。但是,显然这个事情不是道歉就能完事的。蓄意瞒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第139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也有类似的表述,第107条中明确规定,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们继续来听专家的分析。

法律专家 岳屾山:我们说道歉其实我们并不是很在意,因为这个是你必须要道歉的。我们要对他这种不报或者说是瞒报的这种行为必须要给予严惩,因为这种不报和瞒报的行为,其实比豹子脱逃可能还更加的危险。因为如果说他及时的进行了报告的话,搜索的范围和难度会降低很多,这个时候其实豹子发生危险或者是伤及公众的这种危险也会相应的下降。正是由于他们这种瞒报和不报的这种态度,才会导致说可能对于豹子本身,可能豹子本身会有危险,对于公众来讲也会有危险。如果说这种情况下导致抢救没有得到及时的跟进,贻误的抢救时机的话,那也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当然我们说这个豹子本身它是具备一定的危险性,但是说是不是真的会对人身进行攻击等等,我作为非专家并不好确认,但是这种对公众具备了一定危险性的这种程度的时候,我们说从危害公共安全的这个角度上来讲,是有可能会追究他们责任的。

丢了豹子还“瞒豹”,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丢了的,不仅是豹子,更有自己应尽的本分。近年来,各地动物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这儿,我们要提示有关部门:既要关好动物园的笼子,更要扎紧管理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