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亿!勾结LV专柜柜员制假售假,假包还植入芯片防假

2021-05-11 09:45:05 作者: 1个亿!勾结

施云琴被抓捕到案后,交代了犯罪过程,事情的真相果然如办案检察官所料。原来,杨其伟一直购买正品包袋用于拆解制版,他已在施云琴处购买了十几个包袋。

然而,从了解到新款,到拿到正品,再到拆解制版,这其中耗时良久,该团伙考虑到假包要能与真包一同上市,才能迎合那些试图赶在潮流第一线的客户群,遂着手将LV内部员工拉下水。

杨其伟与施云琴几次接触后,施云琴最终同意加入。而后,杨其伟总能从施云琴处得到第一手的LV内部员工培训保密资料,这些资料中有尚未发售的新品款式以及详细的图解。拿到这些资料后,他们再进行仿制,甚至能做到比正品更早上市。

据施云琴交代,她负责提供内部资料,从未参与售假的实际操作,但她听杨氏几人提过,“只要有许忠义在,这些包就不愁销路”。

“许忠义”这个名字,早就由于出现频率过高,被办案检察官着重作了标记。

生产销售一条龙

为了提高销量,杨氏兄弟、许忠义与林氏姐弟打通了销售链。

经多次讯问,原本口风极紧的许忠义向办案检察官承认,他是“长发皮业”最大的客户之一。警方从他的工厂内查获的使用“长发皮业”原材料制作的假冒LV成品包袋,总价值达1200万余元。

从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他先后花49万余元在“长发皮业”采购皮料,他的包袋最远卖到中东地区。许忠义又交代出了一个销售链下家。

广东的林氏姐弟(林学敏、林学达、林学纳三人)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假冒LV包袋,熟知消费者喜好与需求的他们,也担负起了“选品”的工作。

许忠义原先是制作假冒LV盒子,后来开始制作假冒LV包,林学敏便在他那里进一些成品包,然后自己加价卖出去。

林学敏的生意做得如火如荼,弟弟林学达出狱后,她就让他跟着自己卖货,三弟林学纳不久后也加入。林学敏不仅把弟弟拉进入伙,还把家里的其他亲戚也拉了进来。

自2018年4月起,林学敏又以房租冲抵工资的方式雇22岁的侄女小丽为其售卖的假冒LV包袋拍摄宣传照片、管理账目;将日常用于卖货的微信号交给侄女筠筠管理使用,帮助自己维护客户和代付调货款项,允许筠筠使用该号在不影响原有客户的情况下自行揽客销售,所得获利充当工资;又以每月4500元的工资让侄女钰钰为其打理两个微信小号,负责这两个微信小号销售假冒LV包袋和售后修理的接待工作。这一违法犯罪的买卖俨然被他们干成了一个“家族企业”。

为了提高销量,杨氏兄弟、许忠义与林氏姐弟打通了销售链。

林学敏等人除了自行售卖,也发展了众多下家,他们将成本仅100至200元的仿制包袋以每只300至500元的价格大批量出售给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在加价40%后,再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批发、分销至全国多地。

在包袋中植入芯片

这个犯罪团伙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迷惑广大消费者,他们还搞起了“自主研发”。

“我们在办案中注意到他们有一个名为‘芯片群’的微信群,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都在这个群里。他们为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在假冒包袋里植入芯片,通过扫描芯片就可访问官网的正品链接,以此蒙骗消费者。”办案检察官说。

在查证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惊奇地发现:买通专柜柜员获得第一手资料后,这个犯罪团伙为了攫取更大利润,一直都在思考着如何做才能“留住客户,提高竞争力”,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迷惑广大消费者,他们还搞起了“自主研发”。

“这两年我看到市场上芯片包开始流行起来,网上有NFC门禁卡刷标签的教程,就自己试着把LV官网上的信息刷到NFC芯片里。”当办案检察官讯问杨氏兄妹时,他们如此解释。

经植入芯片的包袋,只要用手机对其扫描,就会跳转至LV品牌官网对该款包袋介绍的页面,众多没有深入研究了解的“小白”买家就被此效果所迷惑,从而确信这是正品。

杨氏兄妹以每个0.1元的价格购入一大批NFC芯片,将其植入包袋中,剩余的就以每个0.2元的价格卖给其他制假工厂。

杨其正将资料导入芯片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妹妹杨其慧。办案检察官问完成一个LV包袋的芯片植入需要多长时间,杨其慧交代说“需要十几秒、二十几秒的样子”,一个小时,她一人能完成近150个包袋的芯片植入。

在此次抓捕行动中,警方也查获芯片等原材料10万余件。

然而,据LV品牌权利人介绍,LV正品包袋没有此类NFC感应芯片,但凡能够使用手机NFC感应功能感应识别的包袋均为假冒仿制品。一位不愿具名的奢侈品鉴定行业资深从业者坦言道:“这个团伙还在包里装芯片,说实话,我不懂这是为什么。”

证据确凿,依法严惩

只要证据确凿,这条产业链上下游的所有主犯都将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接受法律的严惩。

面对牵涉范围庞大的上下游产业链,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其实也产生过疑问:是否要全部抓捕到案?生产皮革原料的厂家又是否构成制假售假犯罪?

青浦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最终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关于为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行为的定性问题: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也就是说,只要证据确凿,这条产业链上下游的所有主犯都将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接受法律的严惩。

“截至目前,我院审查认定,仅在许忠义处查获的由‘长发皮业’提供皮料制作的假冒包袋就价值1260余万元,在林氏姐弟处查获的包袋价值1170余万元,另有产销链上的其余供货、销售环节,共计涉案金额超1亿元。”该案的办案检察官王胜说。

历经数月审查,检察机关认定该制假售假产业链中30余名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制作、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