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说案丨无证销售针孔摄像设备——违法!获刑!

2021-05-12 11:27:25 作者: 奉法说案丨无

酒店住宿被偷拍,私密视频网上卖,

游客情侣心慌慌,隐私名誉受侵害。

针孔摄像涉违法,窃照器材不能卖,

审判出击治源头,平安保障人心快!

主审法官:朱秦 三级法官

编写人:刘丹 四级法官助理

案号:(2021)沪0120刑初292号

案情简介

蒲光的亲哥哥蒲亮(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在未取得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QQ及网站等公开售卖隐蔽式针孔摄像机、拾音器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蒲光长期在深圳某电子器材公司打工,闲暇之余,多次帮助其哥哥至电子产品市场采购各类窃听窃照器材,并按照指示通过快递发货。

案发前,蒲光帮助其哥哥购买了一套路由器型的拍摄装置,并通过快递邮寄给上海市奉贤区一宾馆经营者姜伟处。后经鉴定,该路由器型拍摄装置是窃照专用器材。

审理情况

本案是上海奉贤法院辖区内审理的第一起非法买卖窃照专用器材犯罪案件。被告人蒲光帮助他人非法销售针孔摄像设备,已经构成了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鉴于蒲光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亦能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审理期间预交罚金,上海奉贤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要说明的是,购买窃照器材的宾馆经营者姜伟,由于购买后还没来得及安装使用,即被公安机关查获,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尚未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犯罪。当然,姜伟受到了公安机关警告等行政处罚,购买的窃照器材也被上海奉贤法院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在保护自己隐私安全的同时,也决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更不要去非法买卖或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这可是违法行为哦!

奉法君在案件中还看到了各种类型的微型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比如车载点烟器型窃听器、打火机型窃听器、眼镜型针孔摄像机、纽扣型针孔摄像机等等。

原来电影里高科技的窃听窃照器材真的存在于我们身边,大家在外旅游、住宾馆一定要小心谨慎。

在此,奉法君也给大家支几招:一是住宿尽量选择品牌、规范的正规酒店;二是在浴场、游泳馆、洗手间等地,要远离陌生人,特别是拿着电子设备的人;三是在黑暗环境下用手机手电筒查看墙面、电器、插座等有无奇怪反光点;四是拉好窗帘、调暗灯光,减少室内光线和照明度,可使偷拍设备拍摄不清。

(通讯员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