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孩子和家人散步,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然而,一场“意外”却让孩子惹上了官司,从此孩子生活中布满阴云。当时骑自行车的他与倒在地上一位老人“相遇”,孩子及家长称,老人倒地在先,孩子见义勇为呼叫大人相助。但由于自行车上有老人血迹,警方断定孩子全责,两场官司下来,孩子家属赔偿9万余元。当时天气能见度低,无视频监控证据,老人究竟是怎么摔倒的?
“不是你们撞的,你们有那么好心来救老人吗?”
王女士家住贵州省天柱县,她介绍,2019年7月24日晚上七、八点钟左右,她带着10岁的儿子,到家后面新修的路去散步,小孩骑着自行车在后面。晚上天色有点暗,路上没有路灯,视线可以看到五六米的距离。
事发路段
小孩骑着自行车,突然喊“妈妈”,顺着小孩的呼叫声,王女士往回跑,看到了一个老人倒在地上,额头上有个包,嘴里在吐血。孩子就说“妈妈……妈妈你快点打120救救老婆婆”,当时王女士也没多想就打了120。
等120救护车来了,小孩说额头这里很痛,便跟着120去了医院。王女士说,自己到医院后,交警才到老人摔倒的现场,没过多久交警也来到了医院,对小孩做了酒精测试就走了。
第二天早上,老人家属就说是王女士的孩子小潘撞倒老人的。王女士称,不是孩子撞的,小孩子还是见义勇为。老人家属则称,“不是你们撞的,你们有那么好心来救老人吗?”
过了几天,交警大队让王女士家里先垫10万块钱给老人治疗。王女士则认为,自己已经出于人道主义拨打了“120”,不能再垫钱来治疗老人。后来交警大队叫王女士来取认定书,认定书上写的是小孩“刮撞”倒“路边”老人,老人没有责任,小孩负全部责任。
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认定,79岁的老人系被10岁儿童小潘骑自行车刮撞受伤,小潘负全部责任,后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小潘的父母赔偿老人医疗费等共计9万余元。
孩子家属称被“讹钱”,不服二审判决将申诉
小潘称,事发前他正在骑自行车,看到前方的老人自己突然摔倒,自行车离老人尚有一定距离,未发生碰撞,受到惊吓急刹车时,小潘说自己的头撞到自行车上受伤。他看到老人倒地口吐鲜血,出于好心呼喊妈妈拨打救助电话。
王女士认为,老人倒地造成头部受伤,身体其他部位并未有撞伤,老人系自行摔倒受伤的,小潘在发现老人受伤后帮助送医是见义勇为,谁料反而因此被老人家属“讹钱”,故不服二审判决,表示将申诉。
王女士还称,当时她打开手机手电筒,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了地上,走近一看老人额头上有个包,嘴吐鲜血,她用手轻轻拍了一下老人,老人没有反应。当时小潘就对她说,“妈妈,你快点打120救救老婆婆。”王女士称,她没有多想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警方的询问笔录了解到,事发时,因天色较黑,没有人看到老人的受伤过程,均是听到小潘的呼叫声后赶来的,当时老人已倒地昏迷,小潘和王女士在老人旁边。王女士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王女士称,到达医院后,老人被单独送医抢救,而她和孩子则在其他科室看孩子头部的伤。小潘的父亲当时不在当地,他得知此事后,叫一个朋友前往医院了解情况,但该朋友在未告知小潘父亲的情况下,当晚支付老人医治产生的医药费2千元,“第二天早上,老人家属就说是我小孩撞倒老人的,说‘不是你们撞的,你们有那么好心来救我老人吗?’”
感到十分委屈,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念书
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小潘进行询问的笔录也显示,小潘坚称老人系自行摔倒。对此事他感到十分委屈,他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念书。
此前,老人的儿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母亲出事当天上午还在干农活,身体比较健朗,她受伤后昏迷了一个多月,苏醒后已不记得为何受伤,后续的治疗费都是由自己垫付的。至于老人为何受伤,一切以交警和法院认定的事实为准。
根据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案卷材料,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显示,事发时间是当晚(2019年7月24日)20时05分,勘查时间是当晚20时30分至20时50分。事发现场道路呈东西走向,双向四车道,南北两侧为农田,道路为一般城市道路,视距良好,路面完好,路面平直,有道路中心线。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还显示,事发现场地面痕迹为地面遗留的血迹面积为0.5m×0.2m,血迹旁边地面有一条挫划印,长度为15cm;物证为现场有散落物一块,疑是自行车挡泥板,现场对其进行了提取并封存照相,关于车体痕迹和人体痕迹等其他信息未记录。
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显示,血迹距离人行道224cm,现场搓擦痕长200cm,到达事故现场时间是2019年7月24日21时28分,绘图时间是24日20时47分,签字栏中记录为“当事人不在现场,无见证人。”
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
据王女士提供的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9月11日出具的《认定书》显示,交通事故发生时间系2019年7月24日20时05分许,该《认定书》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为,小潘驾驶无牌自行车,从天柱县林场方向往天柱县小冲方向行驶,刮撞到路边的行人(即老人),造成老人和小潘受伤,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成原因为,小潘夜间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未安全驾驶,导致车辆刮撞路边行人,其行为过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老人没有造成事故发生的过错。小潘未满12岁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等规定,小潘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老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