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以‘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为主题的知识分享会。”近日,一篇由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文章引起舆论关注。(5月13日 澎湃新闻)
帮助企业低成本辞退员工,恒都国际律师集团北京公司的这次培训,已然引来了质疑者无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本来就因为不对等性而使劳动者处于弱势,如果律师一方再为企业支招制造合理理由,以更低的成本辞退员工,这类培训,其社会效果恐怕倍受诟病。
本来,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无可厚非,这是双方合约行为,各取所需,无需被指责,即便是律师为罪大恶疾者辩护也为公众所认可。但问题在于,这项法律服务所带来的效益,已经超出了一项培训所可能带来的“合同效应”。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双方都有应有的权益,也有应负的义务,同时,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又不仅仅是双方权益的互动,而且关系到整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就业和生产整体。保护合法有序、良好共益的局面,是包括企业、劳动者在内的各方所期望的。律师的培训,无疑会使劳资关系的天平向用人单位倾斜。
企业与劳动者是共生共赢的,但不排除一些企业在劳资关系方面,更多的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甚至在利用不对等地位方面,通过资本炒作或法律上的规避,减轻自身责任,不履行保障劳动者权益等等。这次培训,律师事务所,竟然主动参与到帮助企业培训如何低成本辞退员工,这或许更会加剧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的不平等,也将助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有权益的轻视和更离谱的行动,加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紧张程度。
围绕着这起备受争议的培训,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应该尽快全面客观的调查清楚这次培训的内容。是否涉嫌向用人单位培训规避甚至扭曲法律条文,指引用人单位如何“制造合法因素”,来进一步免除或削弱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或履行的解除劳动者的成本。如果是合法且合乎一般社会共识和法律底线、公序良俗的,那么,这样的培训是可以的,如果相反,就应该依据法律,对恒者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维护良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法律义务,也是包括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社会各界所应该付出全部努力的。律师事务所,不能凭借其所拥有的法律业务常识,坐偏其本身应有的法律服务者属性,如果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提供失去底线的服务,而忽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只能让恒都律师事务所陷入一片骂名之中,也必将遭致法律的严惩。(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