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依法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用“现金分配+以羊抵债”的方式,及时高效地帮16名农户要回了18万余元欠款。
2020年,王某向马某等16名农户收购玉米秸秆用于青贮饲料,约定马某等人将耕地的玉米秸秆出售给王某,价款共计183859元。马某等人交付玉米秸秆后,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不付钱,马某等16名农户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王某与16名原告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承诺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货款。时至年底,王某仍不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16名农户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发起财产查控,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案款后,立即展开多方调查,找到王某依法将其拘留。被拘留后的王某主动报告了法院还未掌握的财产情况,并表示愿意用自己的50多只西藏绵羊抵偿一部分债务。执行法官随即与马某等16名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均表示赞同这个“现金分配+以羊抵债”的执行方案。
为了保证每只羊的定价能做到公平公正,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执行法官邀请牲畜交易市场的交易员,以羊的品相估算并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后,按照执行案款的比例合理分配现金和羊,16名农户均得到一部分现金和数量不等的羊,快速高效地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