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永秀花园小区高空抛物肇事者仍在查找 物业将垫付受损车维修费

2021-05-26 19:23:06 作者: 海口永秀花园

两车主称车辆损坏“物业爱理不理” 物业项目管理方称将配合警方调查

“我是居住在5栋,所以当时想着方便就把车停在4栋。”据天津一汽轿车车主符女士介绍,5月5日当天上午11点,派出所民警给她打来电话称车被砸了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她才得知车被砸了。

车主符女士后挡风玻璃被高空坠物砸破。记者 蒙健 摄

符女士认为,车没保险,整个后挡风玻璃破损,就车辆后期维修一事,物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想起5月2日所发生的一幕,另一车主石女士仍心有余悸。石女士的越野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裂,而砸破玻璃的,则是一袋装有几盒酸奶的塑料袋。

车主石女士前挡风玻璃被高空坠物砸裂。图片由车主石女士提供

高空抛下来的装有数盒酸奶的一个袋子将石女士轿车前挡风玻璃砸裂。图片由车主石女士提供

石女士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向小区物业反映此事。她告诉记者,民警和物业安保人员排查,没有一户业主承认此事。她称,前挡风玻璃的维修费用估计在3000元左右,但物业方面对此没有任何表态。

永秀花园小区项目管理处一相关负责人陈女士介绍,针对近期小区内两次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物业方已经报警处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车主的车被砸坏,应该由肇事者来承担责任。”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会配合后期警方的调查,对于符女士所说的“物业动了现场”的说法,她解释道,当时是警方在现场勘查时将物品收走的。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陈女士称,此前物业也一直在宣传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工作,但仍有业主的意识淡薄。

一车主表示将起诉小区物业单位楼业主 律师称物业若未尽管理义务或承担责任

5月10日,车主石女士告诉记者,高空抛物属于刑事案件,但物业眼下的态度令他们无法谅解,她表示,后期他们会起诉物业和一栋的所有业主,不求赔偿只求抓到肇事者。目前,海口市公安局长流派出所已经针对永秀花园北一区内的两起高空抛物事件予以调查处理。

车主石女士前挡风玻璃被高空坠物砸裂。图片由车主石女士提供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君。“今年我国出台了两部有关‘高空抛物’的法律,一是《民法典》,二是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增加了高空抛物罪。”李君解释道,《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对高空抛物的,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查找相关责任人。在《侵权责任法》基础上,《民法典》完善了治理规则,通过多种措施来防止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将纳入刑事范畴,承担刑事责任。

李君介绍道,针对永秀花园北一区内的两起高空抛物事件,造成了车主财产损害,则由其侵权人来承担相应责任;若难以查找到侵权人,有可能存在加害行为的当事人来承担,例如该栋楼2层以上的住户。若公安机关后期调查有结果后,则由高空抛物肇事者来承担责任。

他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为小区管理方的物业公司,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避免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他认为,永秀花园北一区内连续发生高空抛物事件,若物业没有采取任何的防范措施,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的话,那么受害人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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