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男子陈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1名路人受伤。5月24日,武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依法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刑事拘留。
5月4日晚上,花桥派出所接局110指令,花桥广场发生一起摩托车将人撞伤的交通事故,迅速前往处置。
接到指令后,民警陈春保、桂佳盛立即带领辅警陈明进、吕威等赶赴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在勘查过程中,民警敏锐地发现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涉嫌酒驾,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陈某进行测试,但陈某拒绝测试。民警遂将伤者杨女士及摩托车驾驶人陈某(亦摔倒受伤)送至花桥卫生院检查治疗,并对陈某进行抽血。
后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5.62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三倍多,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对陈某进行立案侦查。
5月24日,伤势恢复的陈某来到花桥派出所,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的陈某予以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将加大辖区道路交通整治力度,切实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时也告诫广大驾驶人,无论你是开车还是骑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酒后一律不能驾驶上路,抱有侥幸心理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来源:武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
通讯员: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