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5月28日,国家外汇局再通报十例外汇违规案例,加强外汇市场监管,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
在10个案例中,两家企业非法买卖外汇,分别处以罚款227.8万元人民币和292.3万元人民币;8例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中,3人收到500万以上的罚单。全部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其中,广东籍高某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 6万美元,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
浙江籍马某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820万美元,处以罚款559.9万元人民币。
吉林籍薛非法买卖外汇案2019年8月至11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507.7万美元,处以罚款548.7万元人民币。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
案例1: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267.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34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22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82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5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5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吉林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1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5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 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