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2021-05-29 09:47:11 作者: 郑州义务教育

民办初中:每人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每人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

原则上,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具有郑州市区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7日~19日,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平台进行报名。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6月29日公开电脑派位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各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由郑州市教育局统筹指导,派位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根据安排,6月25日,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6月29日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即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结果当日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入学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

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报名数未满实行直接录取

今年,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招生纪律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报志愿学生入学。

所空余学位,经审批地教育局同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但不得录取学校审批地行政区域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市区报名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直升生”占用招生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的规定,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直升其初中部;民办初中学校接收因历史原因有遗留问题、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据了解,“直升生”占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直升生”人数少于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注册入学;“直升生”人数多于其招生计划的,该民办学校不再接收“直升生”以外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并在“直升生”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民办初中未录取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按照民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6月30日~7月1日,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2日~7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

7月8日,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各区教育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学籍管理“谁录取,谁注册”。

7月9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需要提醒学生和家长的是,郑州市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教育局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