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6月10日,四川省眉山市,有网友爆料称,一名14岁女生遭到校园暴力,1名男生和多名女生对其进行殴打,导致这名14岁女生鼓膜穿孔,在当天下午,警方通报称:打人者均未成年……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穿蓝绿色半截袖T恤、蓝色牛仔裤、戴口罩的女生遭到一名黑色上衣的男生殴打,该男生揪着女生的耳朵,不断辱骂该女生,还时不时地给女生一个耳光,女生右手捂着肚子,左手捂着耳朵,疑似受了伤,可男生依旧不依不饶地对其进行殴打,在镜头中,还时不时地有几名女生出现。
在6月10日下午4点21分,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1年6月10日,我区1名女生被1名男生和多名女生殴打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民关注,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5月31日上午10时58分,富牛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报案人调查取证,民警在向余某及其班主任和余某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安排余某父亲带其到医院检查,经眉山市人民医院检查余某左侧鼓膜穿孔。
富牛派出所经工作,于6月2日至7日,先后通知打人者孙某(男,15岁,某学校在读)、孟某(女,14岁,肄业)、梁某(女,13岁,肄业)、李某(女,14岁,肄业)、李某(女,13岁,肄业)以及监护人到所配合调查,并通知监护人垫付伤者医院费用。
现伤者余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鉴于当事方均为未成年人,为防止出现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警方提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相关视频图片,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空间。
绥青新闻提醒您:
如果这1名男生和4名女生均有殴打行为,那么他们的行为涉嫌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打人者有两名女生不满十四周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所以,梁某(13岁)、李某(13岁)应不予以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孙某、孟某、李某已满14周岁,应当予以行政处罚,虽然结伙殴打、伤害他人,但由于不满18周岁,所以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所以,三人应当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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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青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