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凌晨0时30分许,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211省道草堤监狱路口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此时,一辆黑色皮卡车往检查卡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皮卡车驾驶员不但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将车开进附近的一个砖厂,执勤民警见状立即追了上去。进了砖厂后,民警在砖厂老板帮助下,在砖厂围墙下一块用来养鸡的地方的一块铁板背后找到了只穿着袜子的驾驶员薛某。
民警现场对薛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薛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来源:七星关公安
编辑:郑佳佳
来源:毕节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