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民声民生编辑部:
我是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一小区的居民,最近物业开始征求意见,表示因居民有停车需求,另外电瓶车进入单元楼内有安全隐患,所以物业计划在小区院内空地修建自行车棚。可以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车,还将配备充电器,如果超半数业主同意就开始实施。小区业主形成两派,一部分业主认为,最近电瓶车引发的火灾在国内频频发生,电瓶车不应该进入到单元楼内,统一集中管理是好事,支持修建。另一部分业主则认为,小区是人车分离的封闭小区,如果修建停车棚,自行车、电动车会影响内部小区居民的安全。因为车棚也是紧邻居民楼,如果发生火灾同样有安全隐患。所以就不应该建车棚,更不能让非机动车进入小区。
两方业主说的都有各自的道理,我想请问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道外区居民 刘永庆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国玉
针对道外区居民刘永庆所反映的问题,记者对多个部门进行了采访。
【物业说】
记者首先采访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据其介绍,最近几个月国内多次发生电瓶车在居民楼内电池自燃引发火灾的问题,消防、物业管理等部门也多次发布通知禁止电瓶车进入居民楼内,但部分业主确实还有电瓶车出行的需求,物业多次劝导效果并不理想,业主对此的投诉也很多。业主和物业之间也因为电动车管理发生过冲突。
为了减少安全隐患,通过反复选址,最终确定在小区主要出入口附近建立非机动车停车棚,既能解决业主停车的问题,还能减少安全隐患。但在征求意见时,多数业主对此表示了反对,如果超过半数业主不同意,物业会尊重业主意见。但物业如果强行禁止业主电瓶车进入小区,也会造成很多矛盾。
对于部分业主提出,将停车棚修建在地库中,集中管理或在小区外设置停车棚的建议,暂时不具备可行条件。
【管理部门说】
哈市物业办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因为是小区内设施有变化,如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由业主委员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然后决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社区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发起意见征集。业主参与比例需达到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投票同意的业主要达到四分之三才可以建立非机动车、电动车棚。
【电动车应该如何管理?】
据了解,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就曾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如何管理也是国内很多城市的难题。为此,广东、浙江等地采取智能化监控设备,发现电动车进入单元楼内后,自动报警停止运行无法关门、上楼来阻止电动车入内。电动车在指定区域统一管理,并配有消防等设施。部分地区则是执行“一刀切”政策,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范围,业主需要寻找其他停车区域。2021-06-16 00:00:00:0读者来信3553810http://epaper.hljnews.cn/hljrb/pc/con/202106/16/content_35538.htmlhttp://epaper.hljnews.cn/hljrb/pad/con/202106/16/content_35538.html11在小区公共空间建车棚可以吗?/enpproperty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