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6日消息(记者伍凤妹)16日,记者从省考试局获悉,根据各市县(区)报送的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简称“定向公培生”)需求计划,2021年海南计划招收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400人。
其中,2021年计划招收乡村小学“一专多能”定向公培生200人(含面向国家脱贫市县调整实施的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名额),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列入全国普通高考提前批次录取;计划招收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200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五年,培养院校为琼台师范学院,列入全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提前批次录取。
据了解,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招录办法参照我省乡村小学定向公培生的招录办法执行,均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
注意,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及家长应在报考前提前咨询了解并认同《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琼教师〔2016〕63号附件,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内容。经遴选符合条件的录取对象要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如录取对象未满18周岁,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5年期满后应继续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录取为定向公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