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市民樊女士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称,“6月8日,我被楼上邻居养的蜂蜇了,很严重。这已经是我第4次被蜂蜇伤了,养在居民楼的蜂就没人能管吗?”
自称站在柜台上被蜂蜇伤 住了2天院
16日,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在樊女士所在的文艺北路一沿街家属院看到,在其经营的一沿街便民百货商店楼上,两个奶箱大小的小蜂箱没有任何防护的放在防盗网上。
不过因为下雨,未见蜜蜂在蜂箱里。
“楼上邻居入住后就开始养蜂,我感觉就这两年吧,蜂蜇人就发生的比较多了,我就被咬了4次,不是头上就是手上。”樊女士说,“这一次是6月8日晚,我站在柜台上卖货,右手动了一下柜台上的黑抹布,结果右手无名指就被咬到了。”
“我像前几次一样,用肥皂水抹被咬处,但3、5分钟后,我胳膊、脖子、腿等各部位相继出现大片红斑,赶紧前往医院。”樊女士说着,拿出当日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她9日晚凌晨2时许入院,诊断书上写着“蜂蜇伤;过敏性休克;冠心病”。
11日,樊女士终于出院。16日下午,她伸出右手无名指说:“你看,这个地方还留着蜇伤的红点。”
附近多人都称被蜂蜇伤 希望蜂能赶紧移走
据樊女士说,附近多个商铺的经营者都有被蜂蜇伤的经历。
樊女士百货店西边一小烟摊的老奶奶说:“这蜂都把我蜇了4次了!”
而路对面商铺的两家水果店,一家肉店的老板、老板娘也都曾被蜂蜇过。
水果店的男老板说:“我被蜇2次,还好我皮实,自己简单处理没啥事儿了。”
另一水果店的老板娘说:“我6岁儿子前一段刚被蜇,现在一见蜜蜂就害怕。”
肉店的老板娘说:“我是晚上关门前正拖地时,头摆了一下就被蜇了,特别疼。”
据了解,不少人都是晚上被蜇。“晚上店铺营业要开灯,灯一开,蜜蜂就会围过来。除了我们,也有路人被蜇伤。”肉店的老板娘说。
被问到是否希望蜂箱被搬走,大家都很兴奋地说:“那当然了!那可太好了!”
1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辖区的文北二社区。很快社区副主任刘主任和工作人员杨女士等3人来到现场,她们都了解居民在家中养蜂蜇伤人一事儿。
“我们社区多次联系养蜂业主,他也承诺很快处理,但一直没有行动。”刘主任说,“我们还联系过街道城管科,但因为蜂在居民家中,他们也没法管理。”
樊女士则说:“除了城管,我还联系了消防,但对方回复说无主野蜂可以处理,但家养蜂没有权限。但这次被蜇伤住院,我就决定一定要找到能管这事儿的人。我认为,这个‘悬在头顶’上的蜂‘炸弹’已对我的安全产生威胁。”
养蜂业主:对邻居说声“对不起” 6月底前移走
随后,刘主任又联系了辖区文艺路派出所,很快,文艺路派出所董警官等2位民警到场。
他们敲开养蜂业主的家门,但家中只有奶奶和小孙子,奶奶说:“蜂是娃他爷养的,今天人没在,等他回来后,我们很快清理!”
1小时后,从外赶回的爷爷张师傅先是道歉,又承诺尽快移走。 代替出警的董警官在现场协调的街道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则说:“张师傅,你最好告知大家一个明确时间。”
张师傅说:“我先给大家说一下蜂的经过。2017年我买下这套房时,在烟道里发现了这群中华蜂。我本就是养蜂人,舍不得伤害这些小生命,也感觉这个安排很巧合,就从老家拿了两个蜂箱养了起来,但是没有繁殖。”
对于不少邻居被蜂蜇伤一事,张师傅连声说对不起,后又试图圆场称“蜂蜇人有时还能治风湿”,接着又说,“我也感觉,在居民区就养不成蜂,我也有打算处理掉。但毕竟是小生命,还得找会养的人处理。”
城管执法人员则再次要求他明确移蜂的时间,张师傅说:“我那些养蜂人朋友还都在外面,预计7月底前,我肯定能移交给他们。”
但大家都认为1个月的时间太长,最终在协调下,张师傅承诺6月底前一定将蜂箱和蜂移走。
随后,结束其他任务文艺路派出所董警官又赶到现场,在其陪同下,张师傅当面向樊女士道歉,并再次承诺移蜂。
气还未消的樊女士则反问:“那这半个月间蜂再伤人,谁负责?你能保证6月底前把蜂移走。”她还悄悄对记者说:“反正他入住前,我们从没感觉这小区里有蜂。”
张师傅又说:“法院咋判我就咋负责。6月底前,我肯定搬走。” 他顿了顿,又陪着笑脸说:“我再给邻居道个歉!”
樊女士则没好气地说:“就这样吧,要是6月底前没搬走,我还联系《华商报》监督你!”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文 邓小卫/图
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