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雄:男子盗窃未上锁摩托车获刑半年并处罚金

2021-06-17 12:23:47 作者: 广东南雄:男

中国法院网讯(赖铭)近期,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徐某(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某日,被告人徐某途经南雄市某店铺门口,发现一摩托车未上锁,便心生一计,乘四周无人之际,将摩托车推至附近一停车场藏匿后离去。

当日傍晚,徐某悄悄返回该停车场并自行更换摩托车锁,随后驾驶该车离开,自以为“天衣无缝”,无人察觉。然而,不久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346元。

南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所盗财物已发还失主,取得了失主的谅解,是初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南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渭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