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某小区两名业主找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本应和谐相处的双方都带着气,结成“死疙瘩”。源汇区人民法院接案后,一番努力快速解决了一场“斗气”官司。业主补上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给法官送来了锦旗表谢意。
案件回顾
据了解,该物业公司承包市区泰山路某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与小区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物业公司积极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两位业主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超规划建设等问题拒绝缴纳物业费产生纠纷,被物业公司诉至源汇区法院。
接到这两起案件后,源汇区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积极与业主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反馈给物业公司。由于业主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范围,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多次向业主解释法律规定,最终在四天内两案达成和解,业主缴纳了物业费用,纠纷得到化解。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源汇区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有效减少诉讼增量,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来源:源汇区法院
来源: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