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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倒塌后产权会有变化吗
2010-01-06 19:02:20   来源:   点击:

    楼房倒塌后产权不会有变化

    • 土地使用权和楼房的使用权你们都有的话,按道理是那土地是平均分割到每一户的。
    • 土地国家不卖永久的只有使用年限,土上面的房子是永久的,如果使用年限未到应该是不会变化的。
    • 土地使用权终止指因某种原因造成土地使用权的结束或停止,一般有四种情况:
      • 使用年限届满,未经批准续期,土地使用权即告停止;
      • 情况特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在给予合理补偿的前提下,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 土地灭失;
      •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逾期未全部支付出让金的,出让方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终止其土地使用权。
    •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在为出售或抵债的前提下,房屋使用权不会变化。

    补充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 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 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

    房屋使用权

    •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 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房客 来行使。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 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 房屋的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

    注意

    • 如果是认为原因造成楼房倒塌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各地政策不同,对使用权的规定在细节上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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