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
义参「沆瀣一气」。见「沆瀣一气」条。
◣典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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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钱易《南部新书.戊集》杜审权,大中十二年知举,放卢处权。有戏之曰:「座主审权门生处权,可谓权不失权。」又乾符二年1>,崔沆2>放崔瀣3>,谭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注解〕(1)乾符二年:即唐僖宗乾符二年,西元875年。(2)崔沆:?~西元881,唐博州人,字内融。崔铉子。累迁中书舍人。僖宗时以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俄改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黄巢军陷京师,匿张直方弟,被杀。沆,音ㄏㄤˋ。(3)崔瀣:唐朝人,生卒年不详。瀣,音ㄒ|ㄝˋ。
◣典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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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僖宗乾符二年时,派崔沆去当主考官。放榜後,有个叫崔瀣的考生被录取了。当时,考试及第的人,都算是主考官的门生,而主考官就是考试及第的人的座主。巧合的是,崔沆和崔瀣,不但同姓,而且两个人的单名「沆」、「瀣」两个字连起来,正好是指夜间的露气的意思。於是当时人就议论说:「座主门生,沆瀣一气。」意思是说:这位主考官和他的门生的名字真是巧合,就像是夜间由水气凝集而成的露气呀!後来「沆瀣一气」用来比喻彼此志同道合,意气相投,本是正面义;也转用以比喻彼此臭味相投,变成负面义。
Zuo Zuo Yi 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