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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与夺的意思 杀生与夺的典故
2017-05-15 02:06:45   来源:   点击:

     ◣意思◥

    义参「生杀予夺」。见「生杀予夺」条。

     ◣典故来源◥

    此处所列为「生杀予夺」之典故来源,提供参考。

    #《周礼.春官.内史》1>内史2>掌王之八枋3>之法,以诏4>王治。一曰爵5>,二曰禄6>,三曰废7>,四曰置8>,五曰杀9>,六曰生10>,七曰予11>,八曰夺12>。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讷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注解〕(1)典故或见於《荀子.王制》。(2)内史:周礼春官之属,掌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之法。(3)八枋:八柄,即爵、禄、废、置、杀、生、予、夺。(4)诏:音ㄓㄠˋ,告诉、告诫。(5)爵:古代封给贵族或功臣的名位。(6)禄:俸给、官俸。(7)废:停止、舍弃。(8)置:建立、设立。(9)杀:杀害。(10)生:生存。(11)予:给予。(12)夺:夺取。

    〔参考资料〕《荀子.王制》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

     ◣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生杀予夺」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生杀予夺」分别指生存、杀害、给予、夺取。根据《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周朝内史掌管:爵、禄、废、置、杀、生、予、夺等八柄,後来「生杀予夺」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出现「生杀予夺」的书证如宋.苏洵〈上皇帝书〉:「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杀予夺,富贵贫贱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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