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杀胡惟庸蓝玉 并非全是冤案

2020-11-05 17:55:39 作者: 朱元璋杀胡惟

  经历了相当长时间“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境况,历史忽然“火”起来了。电视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讲史节目,书店里塞满了形形色色的历史读物,真使人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之感。然而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火”,就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火”起来的历史读物,当然也不可能逃脱这一规律。东拼西凑、草率成篇者有之,搜奇猎艳、耸人听闻者有之,信口雌黄、任意褒贬者有之,甚至时常出现“关公战秦琼”式的硬伤。

  面对这突然而至的讲史读史热潮,职业历史工作者表现出不同的态度。有的“卧看潮生三山外”,对这种现象漠不关心,埋头做自家学问;有的“黄鹤楼上看翻船”,掇拾学术明星的纰漏舛误,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的“到中流击水”,将自己多年的研究心得,转化为雅俗共赏的文字,向读者提供一些真实可靠的知识。

朱元璋

网络配图

  年逾古稀的陈梧桐先生,在通俗历史读物的创作方面,就做出了可喜可敬的成绩。陈先生长期从事历史研究,在明史和中国民族关系史方面造诣颇深,尤以朱元璋研究蜚声学林,先后出版了多种学术专着。在潜心治学的同时,陈先生也很注重历史知识的普及和传播。2007年11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他与彭勇先生合作撰写的《明史十讲》,获得广泛好评。2008年1月,他独自撰写的《自从出了朱皇帝》,也由广东人民出版社推出。在《明史十讲》的“后记”中,陈先生写下这样一段话,以阐述撰写该书的缘由:

  明朝的历史长达277年,在各个领域都取得许多突出的成就,特别是在晚明时期,更是呈现出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曙光。然而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在一般人的眼里,明朝几乎成为专制、黑暗、残暴的代名词,其评价竟不如元朝和清朝。打开电视,反映明代历史的电视剧,不是君主残暴昏庸,就是厂卫横行霸道,一片昏天黑地;反映清代历史的电视剧,不是君主睿智圣明,就是臣工奋发有为,一片朗朗乾坤。因此,当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吕健先生约我撰写本书时,尽管手头有许多活,还是答应了下来。因为我觉得,借助讲座的形式,向广大读者介绍自己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传播正确的明史知识,乃是明史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这段话也完全适用于《自从出了朱皇帝》。从中可以看出,陈先生暂时撇开繁重的研究工作,致力于通俗读物的写作,纯然出于一位历史学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可以说,《明史十讲》的目的,是廓清笼罩在明王朝身上的迷雾和谬见,告诉读者一个真实的明朝;《自从出了朱皇帝》的目的,则是廓清笼罩在明朝开国皇帝身上的迷雾和谬见,告诉读者一个真实的朱元璋。

朱元璋

网络配图

  《自从出了朱皇帝》的开篇,就是澄清一个流传颇广的误解。众所周知,元朝时期,平民百姓生子,常以父母年龄相加为名。如父亲24岁,母亲22岁,生子即名四六;父亲23岁,母亲22岁,生子即名四五,等等。朱元璋幼名重八,有些人便想当然地认为“重八”即是“八八”,也是以父母年龄相加得名。查朱元璋出生的时候,其父48岁、母43岁,年龄相加为91岁,与“重八”完全合不上。其实,元朝还有另一种通行的取名方式,就是以行第为名。朱元璋有四个堂兄分别叫重一、重二、重三、重五,三个胞兄分别叫重四、重六、重七,他排行第八,故名重八,与父母年龄没有任何关系。

  类似的破疑解惑,书中所在多有。比如,民间长期流传着一首《凤阳歌》:“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很多人不明就里,把凤阳百姓的苦难完全归罪到朱元璋身上。陈先生分析了《凤阳歌》产生的时代背景,指出这实际上是花鼓艺人为了发泄对清朝统治者的不满,借骂前朝皇帝来诅咒当朝统治者,“歌词里的‘朱皇帝’不过是清朝爱新觉罗皇帝的代名词,指桑骂槐,此之谓也”。再如,明代野史稗乘之中,记载了多桩明初的文字狱,其中不少纯属子虚乌有,但在民间长传不衰,许多历史学者也信以为真,虽有学者起而力辨其诬,终究难挽以讹传讹之风。陈先生梳理有关资料,吸收前人成果,力陈野史稗乘之不可盲目相信,求真之心,令人感佩。

朱元璋

网络配图

  作为朱元璋研究的权威专家,对洪武年间的许多重大问题,陈先生都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比如,关于胡惟庸案,自明朝至当今一直众说纷纭,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陈先生经过对有关史料的梳理考察,认为“就整个案件来说,是真真假假,有真有假”。具体说来,胡惟庸“不仅在经济上贪污受贿,而且在政治上拉帮结派,打击异己,飞扬跋扈,擅专黜陟,藏匿于己不利的奏章,侵犯了皇权,最后发展到策划谋反,他的被杀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但胡案发生后,朱元璋“借机搞扩大化,‘余党皆连坐’,这些被株连的‘余党’有的是冤死鬼。此后,他将罪名频频升级,用以打击一部分恃功骄横、飞扬跋扈的功臣,这些则纯粹是冤假错案了”。

  与胡惟庸案并列的蓝玉案,也被很多人视为一大冤狱。已故明史专家吕景琳先生曾发表《蓝玉党案考》一文,列举一些理由证明“蓝玉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理由,是认为该案案犯供称蓝玉拟在皇帝耕藉田之日谋反,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耕藉田虽定在仲春二月,但具体日期则由钦天监临时选择,而且皇帝不一定亲自前往,因此,“一般人决无可能较早知道享先农耕藉田的日期,更不可能预测朱元璋今年去不去耕藉田”。陈先生指出,这些理由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耕藉田的具体日期虽由钦天监择定,但绝非临时决定,而是提前一段时间择定,因为耕藉田并非皇帝本人或委派代行官员的个人行动,而是牵涉到一大批百官耆宿的集体行动”,蓝玉“作为必须参加耕藉田的三公之一,他事先知道耕藉田的日期定在二月十五并得知皇帝将亲往参加,是一点也不奇怪的”。陈先生认为,蓝玉谋反的事实是确凿无疑的,“但大规模的诛杀,又必然造成大量的冤狱”。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