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身边这位红人便是安德海。10岁入宫,颇为幸运的曾在咸丰帝身边当御前太监,由于办事灵巧,颇有眼色,深得咸丰帝和叶赫那拉杏贞的好感,称他“小安子”。咸丰死后安德海成为慈禧心腹。同治八年,他奉慈禧之命,到江南采办服饰,走到山东地方,被巡抚丁宝桢擒获处决。为何一个地方巡抚竟然敢杀掉慈禧身边的大红人?难道私底下两人有恩怨?事情并不是那么蹊跷的。
在咸丰死后,遗命以皇长子载淳继承皇帝位,并派肃顺等八位顾命大臣辅弼幼主,主持政务。可是幼主的生母,也就是慈禧暗中与恭亲王奕訢发动辛酉政变,诛顾命八大臣,夺取政权,与孝贞显皇后两宫并尊,形成“二宫垂帘,亲王议政”的格局。在辛酉政变中,安德海由于充当了两宫皇太后和恭亲王奕訢之间的秘密联系人,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被晋升为总管大太监,成了朝中显赫的人物,慈禧身边的大红人。自从成了慈禧身边的红人之后,一般人他都不放在眼里,更是为所欲为,以功名利禄为钓饵,培植党羽,广交朝臣,一时间安德海门庭若市,权倾朝野,人们把他比做明朝宦官魏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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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1869),久在皇宫的安德海想出宫游玩并借机敛财,遂借口预备同治帝大婚典礼,再三请求慈禧太后派他到江南置办龙袍、预备宫中婚礼所用之物,获得慈禧太后许可。有了太后的支持,安德海置清朝不许太监擅出宫禁的祖制于不顾,带领着一班随从,前呼后拥地出京了。
有鉴于明朝太监专权祸国的历史教训,清朝对内廷太监的管理一直异常严格,坚决防止太监干预朝政。开国之初,顺治帝就于顺治十年(1653)颁布上谕,对太监管理做出了规定:一、非经差遣,不许擅出皇城;二、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三、不许招引外人;四、不许交接外官;五、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接;六、不许假弟侄名色置买田产,从而把持官府,扰害民人。两年后,顺治帝又命工部将严禁太监干政的上谕铸成铁牌立于宫内交泰殿门前,以示警戒。
这道上谕后来成为清朝皇室的祖宗家法,但凡有太监触犯,多会被处以极刑。同时《钦定宫中现行则例》还规定:太监级不过四品,非奉差遣,不许擅自出皇城,违者杀无赦。安德海当时只是六品蓝翎太监,仗着慈禧太后的宠爱,在未知会任何官方衙门的情况下,便违反祖制、擅出宫禁,最终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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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海虽号称钦差,却并未携带任何公文,一路又过于威风张扬,因此在途经山东德州境内时,德州知州赵新闻讯对此颇感费解:既是钦差过境却为何未接到“明降谕旨”并部文传知(按例清朝派遣大臣出京,军机处外发公文,沿途地方官员按礼迎送)?仆役下船购买物品也未出示“传牌勘合”(清朝奉命出京兵员由兵部签发身份证件,途经各地,不需花钱买东西,可凭证取得地方官府供应的物资)。为谨慎起见,赵新立即将此事上报巡抚丁宝桢。
丁宝桢是一位刚正激烈、一清如水、铁面无私、不喜趋奉的好官。他对安德海凭西太后之宠,种种不法,早已心中不满。接报后立拟密折,陈述安德海种种“震骇地方”的不法行径,并申诉了自己职守地方,“不得不截拿审办,以昭慎重”的充分理由,密折中写道:一、清朝二百余年不准宦官与外人交接,“亦未有差派太监赴各省之事况”;二、龙袍系御用之衣,自有织造谨制,不用太监远涉糜费,且皇太后、皇上崇尚节俭,断不须太监出外采办,即使实有其事,亦必有明降谕旨并部文传知;三、太监往返照例应有传牌勘合,绝不能听其任意游兴,漫无稽考;四、龙凤旗帜系御用禁物,若果系内廷供使的太监,自知礼法,何敢违制妄用;五、出差携带女优,尤属不成体制。
八月二日,安德海在泰安县被知县何毓福抓获,与其随从陈玉祥等三人随即被先行押往济南,由丁宝桢亲自审讯。八月六日,丁宝桢接到由军机处寄发的密谕,内称:“该太监擅离远出,并有种种不法情事,若不从严惩办,何以肃宫禁而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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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丁宝桢迅速派委干员于所属地方将六品蓝翎安姓太监严密查拿,令随从人等指证确实,毋庸审讯即行就地正法,不准任其狡饰。如该太监闻风折回直境,即著曾国藩饬属一体严拿正法。倘有疏纵,惟该督抚是问,其随从人等有迹近匪类者,并著严拿分别惩办,毋庸再行请旨。”八月七日,丁宝桢亲自查验确实后,遵旨将安德海就地正法于济南,刽子手大刀一挥,安德海这颗罪恶累累的脑袋便滚落在地上。此日距安德海被抓不过五天。
这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惊人之举,一时震惊满清朝野,曾国藩赞叹丁宝桢为“豪杰士”。丁宝桢为民除害,也使得朝野上下人心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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