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发现太监逃亡,一开始除了上报之外,还要让内务府派人去缉拿。后来,由于逃亡的越来越多,加上可能走了之后也抓不回来了,慢慢就变成报告一下了事。
类似太监逃亡的记载,从宣统四年到宣统十五年的升平署档案里时有出现,“宣统五年正月十五日,奴才狄盛宝谨奏,内学首领报到奴才处,今有本处太监刘天福于正月十三日逃走,谨此奏闻。”、“宣统十四年知日记簿记载,十一月十二日,又本处写字人伊精阿抗传不到,革去钱粮”。
根据档案,从溥仪逊位到搬出紫禁城这十多年间,升平署太监(包括总管、首领、官职太监和普通太监)的人数逐年减少———宣统二年正月时为100名;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时为95名;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减为82名;六年十二月时急剧减少为57名;七年十二月时为50人;八年十二月时为44人;十四年是溥仪大婚之年,升平署差事大增,但即便如此也没有增加人数,十二月的统计人数为28名;宣统十五年十一月统计时,只剩下11名。(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其实,不仅升平署,整个紫禁城,太监的数量也是在逐年减少。根据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的回忆,在他十六岁以后(即宣统十三年、1921年之后),曾将除了太妃、皇后宫中之外的太监全部遣散,人数从原来的1000多人减为200多人。昔日前呼后拥的皇帝,开始领略“庭前冷落鞍马稀”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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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顿:太监月例发放不及时
溥仪逊位居住在紫禁城期间,太监的月例发放开始不及时。宫中的规矩,一般是每月初一、初二日递敬事房月例单,十一、十二日领。根据“知会档”的记载,从宣统七年三月开始,月例发放变得不准时。以宣统七年的月例发放为例:
三月初九日知会三处首领,三月初九日敬事房传旨,十二日月例再听传,为此知会(《集成》第49册,25992页);
五月初十日知会三处首领,敬事房传旨,十二日月例再听传(第49册,25994页);
六月的月例也是再听传;九月、十一月、十二月的月例,均为再听传。
而当年《恩赏日记档》中“三月十八日领月例”、“六月初五日领五月十二日月例”、“六月二十八日领十二日月例”、“九月二十八日领十二日月例”、“十一月二十一日敬事房领月例”、“十二月二十三日领月例”等记载,也印证了“知会档”所言非虚。
月例发放不规律的情况,从此一直持续。即便是溥仪大婚的宣统十四年,根据《知会日记簿》记载,当年的月例没有一个月是按时发放的,十二个月都是“敬事房传旨,十二日月例再听传”。不过,一般能拖一到两个月再补发,没有拖欠不给的现象。
溥仪裁撤太监,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怕太监偷东西。不过,从紫禁城经济紧张以致延发月例的事实来看,裁撤太监是不是也有减轻财政负担的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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