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皇太极与崇祯皇帝议和之事被兵部尚书陈新甲的书童误传了出去,众大臣纷纷上书弹劾陈新甲私定议和条款。迫于压力,崇祯皇帝将责任全部推给陈新甲,责令其悔过,后又将其处死。直到亡国的最后时刻,崇祯皇帝才意识到“策辽事者,不宜战而宜和也”,可惜已经于事无补、无法挽回败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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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明朝在与后金的军事对峙中,不是没有看到议和的好处,也曾多次主动议和,但又多次破坏议和,以至于不可收拾。这是一种奇怪的结局,也是多种因素汇集的必然归宿。
首先,明廷上下缺乏议和的大环境与气氛。明朝始终未给议和创造必要的条件,朝野上下一直坚定地认为后金是国贼凶寇,必欲翦除、扫荡之,议和者被斥为是“顿忘国贼”,“损威辱国”,“诅师养寇”的祸胎,将“酿无穷之衅”。在这样一种氛围中,主持议和的人无一不身负恶名:袁崇焕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钱龙锡以“密谋主款”之罪长戍不赦;陈新甲与清议和之事暴露后立遭杀身之祸。这种攻击、反对议和的声浪持久不衰,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任何议和主张都难以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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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明朝的政治家们在议和问题上大都存在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以为议和是明朝对后金的施舍和恩赐,对方必须就范,始终放不下天朝大国那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架子。明朝首次与后金议和时,袁崇焕对后金使者的“恭敬和顺,三步一叩,如辽东受赏时,并书封称大人”,很是欣赏、陶醉,进而错误地认为这是皇太极兵力不济,乞求休战的表现,并想趁机“而制其死命,俾不得再逞,以休息天下”。
再次,明朝皇帝对议和暧昧迟疑、出尔反尔。天启皇帝曾赞扬袁崇焕“战守可恃,操纵合宜,深慰朕怀”,当袁崇焕被攻讦去职后却说:“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崇祯帝则更为恶劣,他最初谴责“袁崇焕托付不效,专事欺隐”,继而信其“引敌胁和”,加罪名处以极刑之后,又“以复仇为志”,一味地反对与后金议和,并严禁臣子与后金的一切往来。
所以,尽管陈新甲与清的议和,完全是在崇祯帝的直接指挥下进行的。但议和之事泄露后,崇祯帝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马上换了一副面孔,以陈“戮辱我宗藩”的罪名将其诛杀。面子虽然保全了,但明、清议和的大门又一次关上了。而这扇大门另一边的皇太极,对议和还是抱有诚意的,他甚至已经初步划定了两国的边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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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死要面子断送江山,如果崇祯坚定自己的立场能够与皇太极谈一次有成效的议和,这无疑是可以改写历史的救国良机,却因为崇祯皇帝死要面子而草草收场。历史终究是历史,历史没有如果,更不会重来,明朝的皇帝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他将为自己的出尔反尔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