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官品服色制”是怎样的?通过衣服颜色决定尊卑

2022-08-31 19:02:43 作者: 唐朝的&ld

  不同于今日时装的五颜六色,古人衣服的颜色并不多,这与古代纺织和印染技术不发达有很大关系。

  有一个寓言故事叫“齐桓公好服紫”,说得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爱好穿着紫色的衣服。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齐国上下于是都爱穿紫色衣服。

  在当时,因为紫色染料价格不菲,所以紫色布料也非常昂贵。于是,齐桓公便以紫色染料难闻为由,狠狠刹住了齐国的奢侈风。

  这个故事说明,在古代,从一个人的衣服颜色是可以甄别出他的社会地位的。这一点,在后来的唐朝发展成一项制度,人们可以直接通过颜色区别官员的品阶。

  白居易曾经写过一首《琵琶行》,其中最后一句是:“客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江州司马”这个品阶的官,只能穿青色的官服。

  而对颜色做出规定的,正是唐代的“官品服色制”。

  一、“官品服色制”的渊源

  1、儒家的“穿衣经”

  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对我国历史的影响最为深远。

  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十分看重“礼”,强调人们的衣食住行,都要合乎“礼”的规范。

  而什么是“礼”呢?一言以蔽之,那就是要人们的行为适应社会等级制度。

  所以,除了遮羞蔽体的基本功能外,儒家思想更加强调穿衣的“社会功能”,即“昭名分,辨等威”,也就是“天下见其服而知贵贱”,用衣服的样式、材质、颜色等作为区分人们等级、贵贱的标签。

  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讲,穿什么样衣服,就是其社会地位、人格气象、精神面貌、道德修养的最直观体现。

  2、古代王朝的颜色观

  战国时期,有一个叫邹衍的阴阳家,第一次将阴阳五行学说与历代王朝的更迭联系起来,提出了“五德终始说”。

  他认为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之间的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跟古代王朝兴衰更替是有联系的。

  后来,他的这套理论,成为了改朝换代的理论工具。比如,秦始皇统一六国,同时也是终结了周朝的统治,他按照邹衍“水德代周而行”的理论,认为自己的王朝属于水德。

  而五行与五方(东西南北中)、五色(青赤黄白黑)又存在着一定联系:“东青龙,色青,属木;西白虎,色白,属金;南朱雀,色赤,属火;北玄武,色元黑、皂、玄,属水;中无极,色黄,属土。”

  因此,秦朝崇尚黑色,上至皇帝、下至官吏,皆穿黑色,这也成为官服有固定颜色的开始。但在隋唐以前,单从服色是无法判断官员品阶高低的。

  只有到了隋唐,儒家的“穿衣经”加上王朝的颜色观,就生成了极富特色的“官品服色制”,但因为隋朝国祚太短,这种制度在唐朝才真正走向了成熟。

  二、“官品服色制”的成熟

  “五德终始说”至秦汉开始,虽然中间经过了南北朝的混乱时期,但还是延续到了唐代。

  唐以“土德”自居,尚黄色(确切的说是赤黄色,即黄中带红的颜色),因此,在我们现在看到的唐朝皇帝画像里,全部是身穿黄色的龙袍。而唐代皇帝以道家创始人老子的后人自居,也像道家一样崇尚紫色。

  唐朝初建时,为了恢复在隋末大乱中开始走向混乱的品服制度,唐高祖李渊命令对服饰制度进行重新调整,在君臣服饰的颜色、材质、配饰等方面都做出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但是,此时的皇帝和大臣都可以穿紫色和黄色,君臣之间的区别还不是那么明显。直到后来,唐朝才禁止皇帝以外的人着赤黄色,“天子常服唯以黄袍及衫,后渐用赤黄,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杂饰。”(《旧唐书》)

  到了唐太宗时期,朝廷开始认识到,如果不在服装颜色上加以区分,就无法有效彰显贵贱之别,于是对当时官员的常服颜色进行了如下规定:

  “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绯,六品、七品以上绿,八品、九品以上青”(《通典》)

  至此,唐代的服色制度大体确定下来,后来即便有调整,也是在“紫”、“绯”、“绿”、“青”这4种颜色基础上做出微调。

  比如说,以上4种颜色只是对官员品阶进行了一个粗略的划分,如何进一步区分“四品和五品”、“六品和七品”以及“八品和九品”呢?

  唐高宗时期对官服颜色做了这样的规定:“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并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鍮石带。”(《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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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高宗通过对官服颜色的深浅以及所佩戴的腰带质地,让所有官员之间品阶的高低,都能得到了最为直观的表现。

  唐代官员最尊贵者穿紫色官服,最卑微者穿浅青色官服。所以,在我们文章开头所举的白居易的例子中,这个“青衫”实际上代表了诗人十分尴尬的官场地位(从九品)。当时白居易无辜被贬,沦落江州,所以才会对那个身世凄惨的琵琶女报以同情,二人实则是同病相怜。

  三、“官品服色制”的衰落

  1、禁止僭越

  “天下见其服而知贵贱”,唐朝之所以要费力劳神的研究如此多的官服颜色,目的就是明贵贱、彰显地位差别。

  然而,与今天一些“山寨”名牌包包、手表层出不穷类似,在唐代,因为人们对于达官显贵的向往,也出现了类似的“山寨”仿冒行为。

  比较通常的做法是:一些平民百姓和下级官吏,专门制作紫色或者绯色的短衫、袄子,穿在外衣的下面。然而他们要是在家穿穿也就罢了,还要公然穿出去时不时炫耀一番,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在当时的统治者看来是非常严重的结果:“贵贱莫辩”。

  于是,在唐高宗时期,曾经专门下达了一条敕令:

  “自今以后,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有司,严加禁断。”(《唐会要》)

  也就是说,人们只能穿着与身份地位相同的颜色,起码不可以穿着超越自己身份地位的颜色,否则就是僭越之罪,要严加处置。

  而具体要如何惩处呢?《唐律疏议》中记载:“违式文而著服色者,笞四十。”翻译过来就是鞭打或杖击40下,依照行刑人的心情,轻者伤,重者可致残或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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