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为什么说张居正改革失败是必然的?

2022-09-04 19:52:24 作者: 揭秘:为什么

  今天中国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张居正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公元16世纪,当欧洲各国通过航海大发现,忙于建立遍及全球的殖民体系,扩张实力、掠夺财富的同时。在遥远的东方,历经两百年发展的明王朝,面对国内极为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随时有着被倾覆的可能。

  1572年,当十岁的神宗皇帝被张居正扶上皇帝的宝座时,看着懵懂的万历小皇帝。得到李太后和司礼监太监冯保全力支持的张居正,希望通过一次改革力挽狂澜,力图挽回明朝衰败的态势,张居正有着改革的决心与能力,但他却忽略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实力,为他的改革最终失败埋下了隐患。

  困顿的明王朝

  张居正,这个出生于湖北江陵的军户子弟,自幼便以神童之名声名远播,10岁即通读四书五经,12岁中秀才,16岁中举人,因才能出众,在明穆宗时期就颇受信任,穆宗死后,委命张居正等三大臣辅佐年幼的万历皇帝。此时,担任内阁首府,首握要权的张继正非常清楚,他面前这个看似庞大的明王朝早已经千疮百孔,只在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加以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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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居正看来,明朝存在着五大隐患,分别是:

  1.宗室尾大不掉;

  2.无可用之人才;

  3.官员考核无据;

  4.军备涣散不堪;

  5.财政入不敷出。

  而财政入不敷出,则是各种矛盾的聚焦点,也是改革的当务之急,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严重的财政危机?,其根源在于三个方面,

  第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国家赋税入不敷出

  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发展迅猛,大量民田被皇亲国戚及官僚地主所侵占。皇庄、王庄遍及京畿,地方上官僚与地主豪强也跟风兼并土地,侵夺民产。一时间,不论是有爵位的勋臣,还是大内派出的太监,亦或是有功名伴身的豪绅,纷纷抢占土地,各类庄田不断扩张,土地高度集中,百姓苦不堪言。

  与此同时,夺得大量土地的贵族官僚们,由于享有无需纳粮交税的优免权。在兼并土地之后,利用特权虚报田数逃税,这也就造成了明朝的土地被兼并的越来越多,而国家的税收却越来越少。

  到了万历初年,全国田赋收入比明朝初期整整减少了一半,对于以田赋作为主要财政收入的明朝来说,纳税田的数量减少,直接导致了财政收入日益缩减,但庞大的皇室及行政机构开支有增无减,以及官员的贪污和浩大的军费,都极大的加重了明朝财政入不敷出的程度。

  第二,人口流失,可控人口急剧减少

  随着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愈演愈烈,明朝实际控制的人口也开始不断减少,大量农民纷纷破产,或流亡荒野他乡,或卖身于豪强为奴。

  以至于,明朝建立之初,全国户口总数尚有1600多万户,但是到了弘治四年(1491年)全国仅剩下900多万户,明朝控制的人口数量大量减少,相应的也会导致土地荒废、赋税和徭役的征发困难,必然会加重明朝财政及经济发展的困境。

  第三,赋役不公,百姓负担沉重

  明朝的赋役制度,是沿用前朝的两税法、田赋有夏税和秋粮之分。役法有里甲、均瑶、杂泛,所以赋税和徭役是分开的。税是按田亩数量进行征收,对象是田。徭役征发的对象是户丁,这中赋役的征发方案,理论上是公平的。

  但是,自嘉靖、隆庆之后,官僚豪绅们在拥有优免定额的权利以外,还运用各种舞弊的手段,逃避赋役。一般他们会买通胥吏,用“飞洒”,“诡寄”等方法,巧妙规避,逃脱赋役责任,而将繁重的赋役转嫁到贫苦的百姓头上,以至于出现了“富者田广而赋役轻,贫者田狭而赋役重”和“有有田而无赋者,有有赋而无田者”的情况。造成赋役严重不均的现象。

  在上述因素的恶性循环下,明朝的社会经济危机和政治统治危机日益凸显,国困民穷的现状逼迫着明朝开始寻觅改革自救的办法。

  张居正推行改革

  正是基于以上种种困境,迫使明朝不得不作出改变。这时成为内阁首辅的张居正,为了巩固明朝的统治,振兴国家财政,决定发动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力图推行以“一条鞭法”为核心的财政改革,但在这之前,他需要先整顿明朝早已腐朽的吏治。

  吏治先行

  在张居正看来,明朝自嘉靖以来,政府的腐败和官吏的因循守旧情况极为严重,大臣的奏章,各衙门的公文,每天都充塞这这个庞大的行政体系,但解决问题的效率却极为低下。

  张居正很清楚要解决这种运转不灵,缺乏效率的官僚体制,势必会触动各级官员的既得利益,阻力必然不小。但他更清楚的知道,整顿吏治刻不容缓,只有吏治有成,他的经济改革“一条鞭法”才能真正的实行。

  为此,张居正在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即开始实行“考成法”。“抚按考成,奏章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张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审批监督系统,层层制约,随时考成,极大的提高了对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吏的管理效率。

  当时,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计”之年,他都强调要秉公办事、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上考”,专靠花言巧语,谋取信任的官员列为“下考”,对于那些缺乏办事效率的冗官进行全部裁撤。

  同时,他采用“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的选人标准,打破常规,选拔了一大批有才干的官吏,根据他们每个人的特长,委任重要职务。如王崇古、李成梁、戚继光、潘季驯、张学颜、李渐庵等各方面的人才,为张居正的改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清理逋赋,追缴欠税

  当政治领域改革初见成效后,张居正开始深入到财政经济领域的改革,矛头直指以权谋私的官僚和豪绅地主势力。

  当时明朝官员为增加赋税的通行做法是直接向百姓进行摊派,而不敢向权贵追缴他们偷逃的欠税,因为这些豪强权贵无一不是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响力,对他们追缴欠税,往往税还未追到,乌纱帽就已丢了,因此大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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