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省检察院针对旅馆、酒吧、KTV等“三类场所”**未成年人案件频发部署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各地开展整治活动,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训诫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创新将旅馆业、文化娱乐业等经营业主纳入训诫范围。
制发“检察关注函”及时提示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开展“检察关注函”制发工作,提示****和公众加强防范。苏州市检察院在对2018年以来全市所有**未成年人案件逐案复查的基础上,推动市政府协调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通报会,并向市教育局、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关注函》,提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防范教职员工**机制。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曹宏萍、吴元梓(实习)
校对:杨易霖
审核:李志宏
总编:陆艾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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