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蔓延势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7月31日发布《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通知采取简单明了的方式,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最显而易见的8类典型违法情形。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八不准
具体包括: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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