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启动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的修订,在日前发布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中可以发现,不少新的变化,对此前存在的不合理内容和条款进行了删除和规范。
此次征求意见稿修改了主险和附加险结构责任,覆盖面更广,如盗抢险玻璃单独碎裂,车辆自燃,发动机涉水等被纳入到保险范畴,与此同时,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暴雨暴风洪水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都被纳入保险责任范畴,在消费者服务场景方面,制定了包括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车辆安全检验特约条款,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等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并对上述服务统一的行业标准,而在费用方面,征求意见稿及根据实际风险计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又将预定附加费用率下降至25%。
此次改革对于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基本来开户的话就是第一个,一是保费只降不升,二是保额只涨不降,三是基本阶段会更加有提升。这次征求意见稿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一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部分事故中赔付不起的尴尬。
此次改革对于保险公司有什么影响?
如果保险公司服务跟不上,品质,理赔速度跟不上,可能就会被这个行业淘汰,预计保险公司整体赔付率将出现一定程度上升。
未来的改革方向在哪?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部分保险赔付限额上也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内的赔偿限额都有所提升,但受困于目前事故实际赔付较高的现状,这样的增加,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部分事故中赔付不起的尴尬,但仍显不足,未来应考虑基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动态调整的改革方向,额度上未跟上经济发展人均收入的脚步,作为保障交通事故遇难者利益的重要措施,未来应考虑确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定期调整交强险保险额度的改革思路,逐步提高交强险的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