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此前一则“总裁父亲鲍某某性侵养女”的消息曾引起全网热议。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了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据透露,9月5日,鲍毓明在公号上发文《涉嫌诽谤寻衅滋事,揭开南风窗的“画皮”》,质疑南风窗此前文章中的多个疑点,为自己“洗白”。
经过调查,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某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某某联系。
此前,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期间两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因感情等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鲍某某不知道韩某某真实年龄。经向民政部门了解,两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不存在收养关系。
其中,鲍毓明曾连续对媒体发声,称自己和少女并非养父女关系,而是情侣关系,为了等她自己一直单身。而在5月1日,鲍毓明更是在微博发文十问被害女孩,斥责对方一直在撒谎,自己是被诬陷的。
针对性侵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检察、公安机关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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