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今日宣布对苹果公司150亿美元的税收案提起上诉,苹果对此表示,在收到欧盟委员会的上诉后将进行评估,但这不会改变法院之前作出的事实结论。
苹果称,欧盟第二高等法院“欧盟总法院”(General Court)今年7月已经作出裁决,欧盟的补缴税款决定是无效的。自那以来,事实没有任何改变。
苹果在一份声明中称:“这起案件从来都不是关于我们交了多少税,而是我们被要求在哪里交税。”
苹果还称:“在收到欧盟委员会的上诉后,我们将对其进行评估,但这不会改变法院之前作出的事实结论。这些结论证明,与其他市场一样,我们在爱尔兰也一直遵守相关法律。”
爱尔兰财政部长帕斯卡尔·多诺霍(Paschal Donohoe)对此表示,他注意到欧盟委员会今天作出的要提出上诉的决定。多诺霍称,欧盟总法院的裁决已经证明,爱尔兰并未非法给予苹果公司任何国家援助,苹果公司的爱尔兰分支机构已经依法全额缴纳了应缴税款。
多诺霍表示,向欧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必须是基于一个或多个法律观点。他还补充说,这一上诉过程可能需要长达两年的时间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