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哭笑不得!女子卡里5万元突然消失,被找回时钱竟变多了

2020-10-07 08:24:12 作者: 原因哭笑不得

国庆期间,重庆沙坪坝区一对夫妻发现自己存在银行里的5万元不见了,两人慌忙报警。经过民警调查,原来这5万元被家里12岁儿子拿去转入了一个理财APP。所幸的是,不仅5万元一分没少,还赚了几十元。民警提醒道,作为父母应理性教育,管好自己的手机,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消费观。

10月4日下午,一对中年夫妇领着12岁的儿子跑到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石井坡派出所报案,自己银行卡里的5万元凭空消失了,怀疑被盗。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大约1年前,袁女士在某银行存了5万元钱,本来9月份就到期了,一直没时间查看。国庆节期间,她着急用钱,于是到银行支取,却发现除了利息还在,5万本金却不在了。“银行卡一直在我身上,身份证也在,肯定是没丢过,怎么可能被人取走了呢!”袁女士一家人着急着急不已,来到派出所报案。

袁女士还告诉民警,她和她老公两人都不怎么会玩手机,也从来没用过网上银行,银行卡密码也只有他们夫妻两人知道。

经过民警调查,5万元被12岁儿子拿去转入了一个理财APP。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民警杨杰接警后,先仔细查看了银行流水,发现5万元是转到了某正规网络平台,而且显示的是理财账户。这时,民警发现在袁女士一旁的12岁儿子涛涛(化名)眼神不断躲闪。这时,杨杰心里有了数,于是用袁女士的手机点开了某平台,发现在其理财账户里5万元一分没少,还多出了几十元……

果然,涛涛主动向父母和民警承认了自己的行为,9月期间他为了“赚”点零花钱,出于好奇就用妈妈手机下载了一个APP,并试着绑定了卡号,然后用妈妈的身份证完成了一系列操作,密码也是平时妈妈用微信付款时记下的。因为害怕父母知道了会生气骂他,所以硬着头皮跟爸妈来报案。得知真相后,袁女士一家人才松了口气。

由于袁女士急用钱,民警还帮助把她理财账户里的钱提现到银行卡。

虽然这次帮父母“赚”了钱,但民警提示,未成年人对手机和网络好奇心重,同时对消费缺乏认知。作为父母应理性教育,加强沟通,管好自己的手机,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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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微信转走伯父6000元充值网游

手机承担起移动支付功能后,消费越来越方便,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也日益凸显。近日,市民汤女士就遇上了一件烦心事:顽皮的侄子在使用她丈夫的手机时,将其微信里的6000元钱转走,用于某手游网站充值,然而充值容易,退款难。

9月初,正在工作的汤女士突然接到丈夫的电话,“你最近用我的微信转账了6000元吗?”汤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这么做,那么丈夫微信钱包里的6000元钱去哪了?汤女士调出丈夫的微信支付记录,并未发现有一笔6000元的支出。联系微信客服后,获取了原始的微信消费记录,这才发现8月26日到28日期间,丈夫用微信陆续向12岁的侄子转账,总计6000元。

12岁的孩子是怎样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用伯父的手机给自己转账的?一再追问下,侄子承认,那几天他在伯父家玩,偷偷记住了伯父的微信支付密码,趁大人不注意,用伯父的手机向自己的微信陆续转了6000元,并删除了转账记录,所以伯父一直没有发现。这6000元全部用于一款名为“明日之后”的游戏充值。

为了及时止损,汤女士马上与该游戏客服沟通,对方告知她,需要与该游戏的运营商vivo公司进行协商。汤女士与vivo公司协商后,提交了未成年人消费证明,9月15日得到了vivo公司的答复:已经核实充值者为未成年人,公司同意退还款项的60%。汤女士对这个答复表示不满:“既然是未成年人,他的消费没有得到监护人的允许,应该要退回全部款项。”

汤女士的诉求是否合理?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彩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不满8周岁的儿童,则是我国法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其独自对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在本案中,汤女士的侄儿已满12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他实施的购买游戏币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父母代为实施或者事后经其父母同意、追认。

陈彩虹表示,本案中游戏公司只退回部分款项是合法的,汤女士剩余的款项应向侄子的监护人进行追偿。

 

(原标题:哭笑不得!“熊孩子”转走妈妈5万元 结果还赚了几十块)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华龙网?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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