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奉子闪婚,离婚后发现两个女儿都非亲生,将前妻告上法院

2020-10-09 15:55:16 作者: 广西一男子奉

热恋一个多月后奉子成婚,离婚后发现两个女儿都不是亲生的,男子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资料图 王金辉 制图

奉子成婚孩子却不是亲生的

男子起诉女方索赔

2017年,小贾与小唐在外地打工相识,热恋一个月后,女方说她已怀孕。两人随即回柳州结婚。婚后,小唐先后生了两个女儿。

2018年10月,两人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

双方约定:

大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小女儿由男方自行抚养;

离婚后,男方须返还嫁妆费1万元,并按500元/月标准,连续6个月向女方母亲支付照顾小孩辛苦费等内容。

随着时间推移,小贾愈发觉得女儿长得不像自己,就去做了亲子鉴定。检测报告显示“排除男方系两个孩子生物学父亲”。

小贾便将小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当初《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且要求女方赔偿他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返还6万元抚养费。

女方不认可亲子鉴定结果

自己申请司法鉴定却又不配合

2019年10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唐认为,男方私自带小孩前往检测,所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法律程序,她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同意小唐申请司法鉴定的要求,宣布暂时休庭。

不过,因为小唐未按时缴费,鉴定程序无法完成。小贾表示愿意垫付相关费用,但小唐却以不在广西为由,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也拒绝再次到庭应诉。

一审认定男方无抚养义务

依法判令女方赔偿

今年7月,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要求撤销《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条款,被告亦同意撤销,应予以支持。诉讼中,被告虽然不认可原告提交的鉴定报告,但在申请重新鉴定过程中,她既没提交相反证据,亦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应就此推定原告与两个女孩不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

法院认为,

由于原告提交的转账凭证未实际载明转款用途,结合2017年、2018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法院酌情确认原告支付抚养费及相关费用,共计4.5万元。

被告在婚前孕有他人子女,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怀有他人子女,均未向原告如实告知,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内容,被告向原告返还抚养两个小孩的抚养费4.5万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延伸阅读:

离婚1个月男方就再婚,新婚妻子竟已怀孕8个月,前妻怒了……

夫妻生活不是简单地搭伙过日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初的激情或许会逐渐褪去,转化为平淡的亲情。

张伟和林红结婚十五年,还生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起初,虽然日子清贫,但这个三口之家很幸福快乐,但慢慢地,不知从何时开始,夫妻两人经常因为日常琐事发生争吵,在申请到公租房后更是分居生活。

眼见夫妻关系越来越恶化,在丈夫多次提出离婚后,心灰意冷的林红,选择结束这段婚姻。但她万万没有想到,两人才离婚一个月,张伟就马上再婚,更为扎心的是,张伟的新婚妻子竟然已怀有8个多月的身孕。

怒不可遏的林红一纸诉状将张伟告上了法院,控诉他在婚内出轨,要求赔偿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记者今日获悉,本案历经广州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张伟存在过错,判决支付5万元精神损失费。

离婚后方知男方婚内出轨

2003年8月,当时25岁的林红认识了比自己年长9岁的张伟,两人很快陷入热恋,半年后便在广州市黄埔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育一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时常会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据林红回忆,2017年,张伟以家庭三人名义申请到公租房,但他却以各种理由阻止自己一起到公租房去居住,在公租房申请下来后,她不仅没有在公租房住过,甚至还被张伟强硬赶走,不许她与儿子见面。在张伟多次提出离婚后,最终,两人在2019年5月经法院调解离婚。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离婚还刚1个多月,张伟就和一个叫玲玲的女子结婚,两人还摆酒庆贺。更为气愤的是,玲玲当时已怀有张伟孩子8个多月。

林红认为张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为此将他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离婚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前夫声称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对于林红的控诉,张伟反驳称,他是在离婚后才和玲玲逐步走到一起,而且认识玲玲的时候,他已经和林红分居有1年半时间了。张伟声称,他和林红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林红对家庭、孩子漠不关心。2017年11月,林红搬离,不再与他及孩子共同居住,两人分开直至离婚有19个月,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平时也已经没有联系。

张伟还称,他和林红当年相恋不久后就结婚,两人婚前对彼此都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都不同。林红的收入也没有补贴过家用。婚后,林红在他的店铺帮忙,家庭开支也需要从店铺收入中支付,但林红多次转走资金十几二十万元,他不得已还向亲友借款。

庭审中,张伟甚至还指责林红出轨,声称林红每月定期回老家探望男同学,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法院认定男方有过错

究竟玲玲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张伟的?张伟有无在婚内背叛林红?

经林红申请,黄埔区法院向社保中心调取了有关玲玲医保待遇的支付明细。依据支付明细载明,玲玲在2019年12月初入院进行产前检查,出院诊断为孕36周+。庭审中,面对该支付明细,张伟承认他与玲玲在2019年3月发生过性关系。

法院认为,张伟与玲玲发生性关系时,他尚未与林红离婚,为此,张伟在婚内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成立。 而且,根据玲玲的医保待遇支付明细显示,玲玲分娩时间为2019年12月底,与她和张伟发生性关系时间可以相互对应,为此,法院认为在张伟没有提交相反证据的基础上,可以认定张伟与玲玲生育的孩子存在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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