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是基础教育的主体,关系到民族的未来。绩效工资改革涉及到导向问题,同时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它会像指挥棒一样,引导教师做出选择。
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要强化校内激励作用,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
关于绩效工资方面,《意见》强调指出: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搞平均主义,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1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
在教师层面,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教师为本,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2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
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文件提出中初级岗位职称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标准自主评聘。对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
3扩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
扩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提出了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来进行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这实际上为学校扩大分配自主权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