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7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5%;按年付息,每年6月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6月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2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11月4日招标,招标结束至11月5日进行分销;11月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11月4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