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涉及房地产的地方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提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这是在论述“国内大循环”的时候提到的。
第二,提出要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这是在谈及促消费的时候提到的,这点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已经做了解读。
第三,在税制改革中,只是提到“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但没有直接提到“房地产税”,这点的确有点出乎意料。
第四,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部分,用了比较多的文字谈到了房地产的基本政策: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在一个涉及一个国家五年大计的文件,甚至涉及一个国家未来15年的(到2035年)的文章中,用了这么多的篇幅谈房地产,说明房地产不管你如何认为,它的确很重要,而且非常非常重要。否则,不会用这么多的篇幅谈。当然,读重要文件,一是要看哪些东西提到了,一是要看哪些东西没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