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即将来临之际,直播带货也将迎来最强监管。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这也是首个专门针对直播营销活动进行监管规范的官方文件。
与此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也正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11月9日下午,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南省律师协会在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探讨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同时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沐、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含英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主持研讨会。
网络交易“双刃剑” 对现行法律制度提出新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在讲话中表示,这次研讨会是我省探索消费维权理论、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的一次盛会,又是推进消费维权、扩大消费需求的一个重大行动。
李沐说,网络交易已经成为大众通过网络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为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需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网络交易就像一把”双刃剑",消费者在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消费方式时,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到损害,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频频发生,这对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李沐要求,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形势与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探索改善营商环境与消费环境的新路子,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激发消费维权新效能,打造消费环境标本兼治的新体系,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支持企业创新创造,形成良性竞争环境,助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