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上海某保安公司职工老张参与公司年夜饭途中不幸遭遇事故,被送往医院。终究,法院一审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作出的工伤确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律程序合法,遂判定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请。尔后,两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在判定现已收效。
参与公司年夜饭遇事故被确定工伤
据报道,老张是某保安公司一名职工,被派驻到某汽车公司担任安保作业,一般作业时间是上午7点到晚上7点。事发当天,该汽车公司定于晚上7点在饭馆安排职工年夜饭聚餐,也邀请了老张和其他保安队员一起参与。黄昏,经保安队长赞同后,同班的队员和老张相继提早下班。不料,老张在骑车回家换衣服途中产生交通事故,受伤进了医院。经交警部分确定,老张不负事故职责。后来,老张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提交了工伤确定请求,该部分随后打开工伤查询程序,并终究以为老张在下班途中产生了自己不负首要职责的交通事故,应予确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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