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事情涉事司机遭批捕】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官方微信3日发布《关于周某春涉嫌过错致人逝世案子的状况通报》,通报复原了案子经过。
该通报还发布,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以下为通报无缺内容:
关于周某春涉嫌过错致人逝世案子的状况通报
近期,长沙市高新区产生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逝世事情”遭到社会广泛重视。该事情产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建立作业组,厚实展开前期查询和案子侦办作业。为回应社会关心,现将案子状况通报如下:
一、接处警经过及当事人状况
2月6日21时39分,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麓谷大街曲苑路有人跳车,头部受伤。分局当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120急救车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将涉案车辆司机周某春带至公安机关承受查询,并对现场及车辆进行勘查。2月9日15时,由高新区综治局安排,高新区公安分局向伤者家族通报了状况。2月十日10时55分,伤者经抢救无效逝世。
受害人车某某,女,23岁,身高150厘米,体重43.5公斤,岳阳临湘人,生前系长沙市某公司职工。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二零一九年9月注册为货拉拉公司网约车司机,驾驭车辆为白色瑞驰电动面包车(车辆路程数19730公里,车况杰出)
二、现场勘查和受害人伤情确诊、遗体查验状况
中心现场坐落曲苑路的林语路口至桐梓坡路口的中心方位,东侧为厂区,西侧为物流园。该路段路宽10米,路西侧有路灯,其时隔一亮一,光线暗淡,人车流稀疏。
中心现场柏油路上停有一台白色厢式面包车,车头朝南,车尾朝北,双闪灯状况,主副驾驭车门及车窗无缺。在车尾西侧(副驾驭侧)的路旁边有一处血泊,血泊北侧有两条线状血迹、方向朝南,地上无显着刹车痕迹及其他异常状况。
该厢式面包车前部为主副驾驭室,后部为货厢。车内未发现打架痕迹。驾驭室内空高136厘米,副驾驭室地板距车窗框最下沿72厘米,副驾驭室车窗上宽35厘米、下宽64厘米、高度45厘米。
据2月6日医院确诊陈述,其时伤者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左边颞枕部混合型血肿,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额叶脑伤害,脑肿胀,脑干受压,左边颞、枕骨及蝶骨骨折,颅内积气,蝶窦及左边乳突积液。受害人逝世后经法医学查验,衣裤未发现拉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奋斗反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查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契合头部与地上磕碰致重度颅脑损害逝世。
三、视频侦办和侦办试验状况
专案组沿涉案车辆案发前的行为道路全方位展开视频侦办,调取368个监控探头的视频材料,复原了2月6日晚涉案车辆接单后的运转进程,未发现车辆大幅度摇晃、频频变道等行进轨道异常状况。一起,专案组回看视频发现,涉案车辆行进时,副驾驭室车窗玻璃一向为半开状况,车内状况无法看清。
针对偏航问题,依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春供述,专案组屡次试验发现,货拉拉APP导航道路总路程11公里,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偏航道路总路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可节约4分钟左右。
为复原车某某坠车进程,专案组以与受害人车某某个别特征邻近人员为试验目标,从同类型面包车副驾驭室进行模仿坠车试验得出:若试验目标动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能够导致从车窗坠车的成果。
四、案子经过复原
因为涉案车辆内未装置音视频监控设备,现场邻近靠涉案车辆副驾驭室一侧无视频监控,且当晚过往人车稀疏查询取证作业难度大。为查明现实,专案组仔细展开现场勘查、侦办试验、法医查验、视频侦办、电子证据勘验、嫌疑人审问、查询造访、延聘专家对当事人进行心思剖析等作业,复原了案子经过。
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经过手机APP货拉拉渠道接到车某某的搬迁订单,区间为岳麓区天一美庭小区至步步高梅溪湖世界公寓,总费用51元,其间车某某付出39元,渠道补助12元。当日20时38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碰头后,周某春问询车某某是否需求付费转移服务,被车某某回绝。车某某先后15次从1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周某春屡次敦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动身,并奉告车某某,依照货拉拉渠道规则,司机等待时间超越40分钟将额定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答理。
21时14分,周某春驾驭车辆动身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驭位,周某春又问车某某抵达目的地后需不需求卸车转移服务,再次遭到车某某的回绝。内行进进程中,周某春为节约时间并提早经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事务,更改了行车道路。21时29分许,车辆行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答理,后用恶劣口气披露对车某某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泊车,周某春未予答理。发现车某某动身脱离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纳语言和举动阻止,也没有紧迫泊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翻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泊车检查,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21时30分34秒,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21时34分16秒拨打救护车电话,21时39分,在救护车司机的提示下拨打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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