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加大调控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2021年,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