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揭秘天价片酬套路】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据张恒此前披露的信息,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时,原合同额原本为1.5亿元,但郑爽要求涨到1.8亿元,最后谈拢的价格为1.6亿元。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据悉,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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