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桌上讲排场、比阔气……4月29日起我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反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宁波市各地随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出首批反食品浪费“罚单”。
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以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地为重点场所,以自助餐、火锅行业为重点业态,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有无合理确定食品分量、数量等违法行为。
如在辖区某餐饮店,执法人员发现在其经营场所的点菜区域,未张贴“反对浪费”“适量点餐”等反食品浪费的宣传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款。执法人员给餐饮店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到位。
至今,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也启动了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并在5月14日开出全区首张针对食品浪费行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对辖区各餐饮单位展开检查,重点聚焦餐饮单位是否严重浪费食品,是否按照法律要求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合理确定食品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是否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发现,个别自助餐厅存在反食品浪费意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例如,位于日新街的某大型自助餐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食品浪费情况较为严重,经营场所反食品浪费标识覆盖率较低。
对该自助餐厅的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当即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该餐厅负责人当场表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反食品浪费工作不够到位,诚恳接受处理,下步,餐厅将立即按照《反食品浪费法》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努力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
“《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不只让打击食品浪费有法可依,更为反食品浪费宣传提供指引,只有让监管部门、商家和消费者形成反食品浪费合力,才能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品质广泛发扬。”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 中国宁波网 | 作者:王岚 通讯员 朱明阳 夏静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