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发改委?揭秘“周智均”背后的“凤凰通讯社”

2021-05-26 10:33:35 作者: 冒充发改委?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声明称,有名为“周智均”的人冒充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多次参与社会活动。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该人的另一个头衔是“凤凰通讯社”董事局主席,而这个2016年便成立的机构多次以新闻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不过,该机构仅有的两名记者并未持有记者证。据该通讯社社长孙逊在与凤凰卫视的官司中自我提供的证据称,该机构不仅接受3万元每月的广告投放,更主要以收取加盟费等方式盈利,目前已在国内的山西、陕西、湖北等数十个省份,国外的泰国、法国、意大利等地拥有分社,每个分社收取几十万元的加盟费。此前,凤凰通讯社在与凤凰集团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中败诉,被判赔偿500万元。目前,该机构的大股东孙逊已成失信被执行人。但该机构仍在正常运营中。

“凤凰通讯社”社长孙逊

  声明

  “董事局主席”出事

  “凤凰通讯社”撇清关系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一则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声明》称,近期有人以周智均名义,冒充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并以所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投资督导委员会主任”等身份多次参加社会活动,就此声明:一、我办无名为周智均的人员;二、我办从未设立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投资督导委员会”的机构、组织。希望有关方面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周智均”除了多次以上述身份参与活动外,他的另一个“身份”还包括“凤凰通讯社董事局主席”。

  在“周智均”出事后,凤凰通讯社也在5月22日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称,近日,发现有人没经凤凰通讯社公司领导同意,擅自以“凤凰通讯社”名义,出去参加社会活动。凡是发生责任事故的,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前总社曾多次在网上发布声明,凡是以凤凰通讯社名义参加任何组织或任何活动的,必须有总社领导同意签发7日以内有效的证明函,否则均属个人行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本社无关。另有一份2020年第0318号的“授权文件”因“被授权人违规行事”,被予以撤销。

  求证

  查无此机构

  “凤凰通讯社”并非认证媒体

  据“凤凰通讯社”自我简介称,凤凰通讯社是于2010年在香港政府注册的合法新闻媒体机构,具有网络、视频、杂志、手机直播平台、影视制作、商贸运营等多个领域和部门。目前凤凰通讯社已经与上百家国家级媒体、境外媒体、国际媒体的网络、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签署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并与数百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金融专家开展了直接业务往来。

  打开这一网站,可以看到内容大多关于时政、评论类,其栏目包括:要闻、新闻调查、凤通短评、一带一路等。不过,该“通讯社”的报道却以引用官方媒体消息为主,尤其是在时政报道上,除引用官方机构文章外,鲜见自采报道。比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电头是“凤凰通讯社转经济日报消息”,《我国前4月进出口同比增长28.5%》的电头是“凤凰通讯社转新华社微博消息”,而一篇写某书法家作品的报道为“凤凰通讯社消息”,但该作者也并没有以记者身份署名。

  那么,这家媒体是否是在香港注册、在国内运营的正规机构呢?在“中国记协网”上,可以查询到《港澳媒体常驻内地记者站及常驻记者最新名录》,其中香港媒体有《南华早报》、凤凰卫视、香港中国评论通讯社等25家认证媒体,凤凰通讯社并不在列。

  “凤凰通讯社”介绍称“与国务院‘一带一路’中国企业走出去办公室”合作,把中国企业引向高端市场;还与央企的“中铁建”签约,在全球100多个国家进行项目合作。不过,北青报记者发现,在商务部旗下有“‘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但没有上述宣称的机构。而在中铁建的官网上,也并没有与凤凰通讯社合作的任何消息。

  实情

  “凤凰通讯社”只是一家有限公司

  联系人为小股东

  5月22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网站网上查询中心北青报记者查询到,“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注册记录,有相应编号,现状为“现用”“仍注册”,但其所宣称的“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和“凤凰通讯社”均显示为没有记录。

  工商部门数据显示,凤凰通讯社在国内的运营主体是“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注册资本1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此前为孙逊,2020年11月变更为孙多艺,二人为公司的全部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目前,孙多艺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另外,“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的信息显示,这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孙逊的持股比例为99.21%,另有蒋晓晶、吴国全等股东,持股0.40%。

  一位做在港注册公司中介工作的人员介绍,在香港注册公司并不困难,运营人仅需提供简单资料就可以注册一家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在1万港元起无需验资,一般一到两个工作日即可收到全套资料。

  实际上,凤凰通讯社还经常利用中央电视台以及国家机构的合作名义进行宣传。据悉,凤凰通讯社的运营主体“凤凰佳艺公司”的经营场所登记为“北京市中央电视台(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B座”,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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